戀愛是甜美的,每個人都期待有一份美好的愛情,而情侶之間吵架也是很正常的,可是下面的事卻有點不可思議。
小徐告訴我們她前一段時間談了一個男朋友,兩個人談了兩年但是還是因為感情不合分手了,其實對於現在的青年男女來說,談戀愛有可能會分手這是相對比較正常的,但是小徐說,她這個前男友卻把她告上了法庭,讓她歸還這兩年談戀愛時間裡所產生的80多萬的費用,我們一起看看什麼情況。
徐女士今年26歲,山東人,在杭州談了個男朋友,已經處了兩年了。去年十月份分手,讓徐女士想不到的是男方卻把她告上法庭,讓她歸還86萬多元的彩禮。
徐女士:在我們那裡的小縣城,去起訴我,說我倆是快結婚了,他給我這些錢都是彩禮錢。
對於前男友追討的86萬多元,徐女士覺得不可思議,她認為這都是這兩年時間裡男方為了追求自己主動付出的,這些錢難道需要歸還嗎?
徐女士:就覺得我長的好看就一直追求我,我一開始不同意,因為我都比他高,而且他比我大那麼多歲,我淨身高170,他才165,然後一直死纏爛打追我。
按照徐女士的說法,男方比她大十一歲,矮五厘米,這都讓她難以接受。
徐女士:後來我就覺得他對我挺好,還發各種節假日的紅包又照顧我,我就覺得這個男人還可以。
記者:你覺得他對你的好就是在金錢方面比較大方還是
徐女士:對,金錢這方面,肯定比我同齡人男朋友都大方,否則我也看不上他啊對不對。
徐女士說這個男人的名下有好幾家公司,兩個人確定關係後男方對自己出手依舊大方,動不動就是紅包轉賬。
徐女士:5200居多,一萬,6000,5000都有,而且其中都有備註的,比如說我今天過生日,他就說生日快樂,聖誕節的時候,他就說聖誕節快樂,這些一共是293800元,11萬的轉賬是他說為了表達愛意,一心一意的意思。
徐女士表示,兩個人在一起後,男方總是會用各式各樣的紅包、轉賬逗她開心,到了後來,男方更是讓她辭掉工作,享受人生。
徐女士:之前我們在杭州,他說你就不要上班了,玩就可以了,他就說什麼生活日常開銷啊我給你,就一句話,我養你啊。
除了紅包和生活開銷,男方又花了四十萬給徐女士買了一輛寶馬車代步,登記在徐女士名下,沒曾想去年十月,兩個人的感情出了問題決定分手。
徐女士:他就不停那這種要回車啊這種跟我爭吵,我說這個車你送都送了,而且是跨年禮物,我說我朋友他們都知道,憑什麼跟我要啊?
之後,就有了男方的上訴,這兩年來花到徐女士身上的錢也羅列出來達到了86萬元,男方認為這是彩禮,既然兩個人以後不可能結婚,那就必須得歸還。
徐女士:咱倆是普通的男女朋友,而且我們連雙方的父母都沒見過,沒有定過親,沒有拍過婚紗照,他都沒有說你要嫁給我,我也沒同意說我要嫁給他,然後竟然有彩禮這回事我就覺得特別不可思議。
徐女士說兩個人在一起的兩年間,這段戀愛根本沒談過婚約,對方羅列的內容絕非彩禮,而是自願贈與。
徐女士:真的想不到,戀愛的時候肯定是甜美的,想不到後面鬧成這個樣子,他會起訴我,我陪你這麼長時間,我倆戀愛兩年多, 那我的青春貞潔這些都不可以用金錢來衡量的,我就覺得這個人真的特別奇葩,我跟你戀愛的時候你自願給我的,現在憑什麼要回去?
現場我們嘗試聯繫徐女士前男友俞先生
俞先生:我沒有繼續跟你們討論的必要,因為官司已經打完了,官司是法院那邊有法院的態度,他們那邊怎麼認為,我們相信法律。
針對此事件,俞先生不願多做回應,隨即掛斷電話,據了解,之前的官司法院判定俞先生勝訴,徐女士需要歸還86萬元的欠款,不過徐女士不能接受已經決定上訴。
不知道大家對此事有什麼看法?
評論列表
確實不錯,挽回了不少瀕臨離婚的家庭!
可以幫助複合嗎?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