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十年,女子將前男友告上法庭,判決給戀愛中的情侶提了個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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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蜜禪

相愛的時候,連手機的尾號都要是「520」或者「521」。但是,感情的事情誰又說得准呢?說好的一輩子,也許一個轉身就消失在了人海。

戀愛中的情侶,情到濃時為了表達愛意會有許多「超前」甚至是匪夷所思的行為。比如給另一半寫欠條「如果有一天不愛對方了,或者做了什麼對不起對方的事情,將一無所有」等等。

還有一些情侶為了將兩個人有一個美好的未來,在沒有結婚的情況下,以情侶的身份共同購買房子。讓兩個人有一個共同的目標,讓兩個人的感情看起來更加堅不可摧。

分手十年,女子將前男友告上法庭,判決給戀愛中的情侶提了個醒

可是,人心善變。別說兩個人還沒有結婚,就算是結婚了,兩個人也還可能離婚。當感情破裂,那個曾經帶着美好願景的房子,應該怎麼處理呢?

近日,在廣州市白雲區,有這麼一對分手十年的情侶,就因為這個問題鬧上了法庭。

孫某(男)與周某(女)在2008年確定戀愛關係,2009年的時候,兩個人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同年七月,孫某認購了一個樓盤的01號房。兩個人想着反正都是要結婚的,經濟條件也允許,於是在認購01號房的時候,同時買下了隔壁的02號房。

其中02號房的首期購房款約17萬元由孫某代周某支付,剩餘的約67萬購房款以周某的名義按揭貸款。

世事難料,兩個人的感情並沒有因為有了共同的房子而變得更加牢靠。兩個人在2010年的上半年徹底分手,2011年孫某與李某登記結婚,02號樓由孫某收樓後和01號樓打通,一直由孫某夫婦居住。

2020年1月周某訴至白雲法院,要求孫某及其妻子騰退並交還02號房,並支付02號房自2010年1月至交還房屋之日止的房屋占有使用費。

面對訴訟,孫某聲稱他和周某之間只是借名買房的關係,02號房雖然在周某的名下,但是購房款和其他費用都是孫某在支付,並且也是孫某一家一直居住至今。

說到購房款,其中的曲折是這樣子的。

2009.09-2013.05:孫某償還02號房的銀行貸款20餘萬元。

2013.05:因為周某將賬戶內用於還貸款的錢取走,孫某停止向還款賬戶轉入款項。

2012.08-2012.09:周某償貸款9000元,後因未按期償還銀行貸款,被按揭銀行訴訟至法院,判決周某償還銀行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計57萬元。

2019.02:周某履行法院判決,還清了款項,並取得了02號房的不動產權證。

簡單地說就是,一套房子登記在女方的名下,首付是男方給的,由女方負責還銀行按揭。兩個人分手之後,房子只男方一直在使用,房子的按揭女方還了9000,男方還了20萬。後來,按揭停了,房子被法院判決,由女方支付了57萬的按揭和利息。

其實,這套房子兩個人都出錢了。

那麼,法院會怎麼判呢?

法院認為,02號房的產權屬於周某所有,即使周某與孫某之間確實存在借名買房的約定,該約定也僅僅具有債權的效力而不具有物權法上的效力,因此對孫某要求確認其享有房屋所有權的反訴請求不予支持。

所以,最後房子還是屬於周某的,至於其中孫某償還部分貸款和周某之間形成的其他債務關係可另尋途徑解決。

看到這裡,可能有人會替孫某鳴不平,一場戀愛,落了個人財兩空的結果。同時,這個案例也給戀愛中的情侶提了個醒:房子套不住愛情,但是沒有法律保護的關係,隨時可能讓你人財兩失。

其實,特別能夠理解戀愛中的情侶一起買房的行為,畢竟兩個人你儂我儂的時候,誰也想不到會有分手這樣的結局。

當然,這個行為本身除了是「認定彼此」,還有可以有一種理解,那就是斷了彼此的退路。

戀愛中的情侶,就好像一對好朋友一起合夥開公司,兩個人投入一定比例的金錢,將兩個人之間的關係更加深度地捆綁在一起。

這樣兩個人的感情就真的堅不可摧了嗎?其實,需要去證明的愛情,本身就已經有問題了。

所以,奉勸戀愛中的情侶,表達愛的方式有很多,你們可以互贈禮物,但是一起買房購置重資產的這種行為,建議還是在取得法律保障的前提下進行,否則便會像文中的周某和孫某一樣,分手十年還要對簿公堂,連最後一絲體面都留不住。

作者:蜜禪。「談談情,說說愛,聽聽那些你不知道的心裡話。」專注於情感諮詢與解答,如果你有想說的話,歡迎留言分享。

評論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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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 01:09:53

有時侯自己陷進去出不了只能找專業的人士幫忙,我覺得挺不錯的,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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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9 00:05:34

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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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7 03:01:36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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