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武女士被前男友陽某跟蹤、騷擾了將近一年,無奈之下向法院申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內容為「禁止陽某對武某某實施暴力行為,禁止實施騷擾、跟蹤、接觸,禁止進入武某某的住所及工作場所等。」那麼何為人身安全保護令,如何才能申請?
人身安全保護令是一種民事強制措施,是法院為了保護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人身安全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依據《反家庭暴力法》的相關規定,有明確的被申請人,有具體的請求,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的情形就可以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有效期最長是6個月,如果被申請人違反此令,視情況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或是行政責任。本案中,雖然陽某與武某某隻是男女朋友關係,不符合家庭成員的標準,但是依據《反家庭暴力法》的規定,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參照本法規定執行。所以,武某某有權針對陽某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此外,最高法的工作報告顯示,2018年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審理涉民生案件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1589份。這說明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在遇到家庭暴力時可以採取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
最後,問法網律師提示您,就算只是同居關係,遭遇家庭暴力也可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家暴,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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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們這裡學到很多愛情觀和人生觀。對我們有很大的幫助。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