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妻滅子案」李玉前:妻子學校女神,企望用殘生來償還岳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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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妻兒十九年六個月零五天後,2020 年 9 月 24 日上午 10 點,曾經的貴州六盤水水城鋼鐵(集團)有限公司(下稱 " 水鋼 ")煉鐵廠鑄鐵車間主任兼黨支部書記李玉前再次走向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被告席。

身陷囹圄近 20 載,和多數疑案、冤案當事人不同,這位昔日的 "跨世紀人才" 仍然邏輯思維清晰,發言條理分明。他身披白色防護服,高舉着在獄中用水筆繪製的案件時間軸,滔滔不絕地向法庭陳述案件的疑點和屬於自己的不在場證明。

唯獨目光落在奔勞上百公里前來出席庭審的岳母張林合身上時,李玉前卻忽然語塞,用手扶住眼鏡,仰起頭,努力讓眼淚回流。

李玉前說,在道德層面,他無顏稱自己完全清白無責,正是他的婚外情為兇案埋下了禍根,讓妻兒遭受滅頂之災," 只企望用殘生來償還。"

「殺妻滅子案」李玉前:妻子學校女神,企望用殘生來償還岳母

李玉前和妻兒在弘福寺遊玩時的合影

現年 77 歲的張林合患有高血壓和腦梗,十九年來堅持為女婿申訴,在長達八小時的庭審過程中,她因身體原因數次離席,走到法庭外休息。她對法官說,唯一的請求是找到真兇,告慰女兒和外孫亡魂。

張林合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對於李玉前,她心中仍然有恨,然而恨歸恨,事實歸事實,自己黑白分明。

9 月 28 日下午 2 點 30 分,貴州省高院對李玉前故意殺人案公開宣判,裁定撤銷原一、二審裁判,發回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貴州省高院經審理認為,原一審程序違反了證人出庭作證、鑑定結論出示及重新鑑定的相關程序規定,原判認定李玉前故意殺人的犯罪事實存在疑點和矛盾,可能影響公正審判。

最後一面:女兒遇害前曾規劃買房、參加司考

張林合對女兒謝初明的最後記憶永遠停留在了 2001 年 3 月 2 日。

四樓最左未封陽台的屋子是事發前李玉前和謝初明的家,也是原判認定的兇案發生現場。

那天,張林合在婆婆的催促下,匆匆與女兒作別,從六盤水趕回畢節大方縣老家。之前的一周,謝初明幾乎天天陪着她,在水城的各家醫院,為其久治不愈的頭疼病求醫問藥。

張林合共有五個子女,謝初明是老大,也是她心裡最疼愛的孩子。謝初明身材嬌小,面容姣好,不到一米五的個頭,體重只有 72 斤,但她打小學習成績優秀,於 1990 年考入了貴州民族學院本科,攻讀中文系。在李玉前口中,在學校時的謝初明是 " 女神 " 一般的存在。

既是高中同窗,後又考入同一所大學,他們終於在大學二年級時走到了一起。據李玉前二哥李玉山回憶,自從二人談戀愛後,每到逢年過節,李玉前都會把謝初明帶回家,家裡人也對謝頗為喜歡。

大學時代的李玉前和謝初明

1994 年,謝初明大學畢業,進入水鋼水電廠工作,李玉前亦跟隨她進了水鋼。李玉前同事、水鋼煉鐵廠職工龔定軍告訴澎湃新聞,李玉前最開始被分配到六盤水電視大學教書,但他仍舊選擇了先從一線的技術工作做起,也成為了當時進入煉鐵廠料運車間的第一位大學生。

因踏實肯干和業務過硬,此後的五年裡,李玉前很快晉升,一路做到了鑄鐵車間主任兼黨支部書記,前途一片光明。

1996 年底,李玉前和謝初明登記結婚,並在次年 3 月舉行了婚禮,婚後也很快有了孩子。在外人看來,李玉前和謝初明的生活是美滿的,謝初明也曾在書信中寫道:" 我總以為我的家庭是值得驕傲的,讓人羨慕的。" 直到黑暗忽然降臨。

張林合記得,那次去女兒家小住期間,謝初明常跟着電視節目在家裡學做健美操,一旁三歲半的外孫李明昊也跟着跳。去看醫生的路上,謝也跟往常一樣,向母親問候家中近況,還說自己在看法律相關的書籍,想考個律師證,為小家庭增加一些收入。

此外,謝初明還跟母親規劃着將來的生活,她說想要在六盤水買一套大一點的房子,好把張林合、謝洪祿二老接來同住。

" 她想到的都是別人,沒有自己,絲毫沒有談起任何不愉快的事。" 彼時,張林合完全沒有料到,這會成為母女間最後的對話。

3 月 21 日早晨,張林合接到女婿李玉前打來的電話,說他 3 月 20 日凌晨回家後就發現謝初明母子找不見了,詢問是否回了娘家。張林合當時就預感不好," 那些年水城治安很差 ",她立馬叫謝初明的二妹和大弟趕往水城,幫忙李玉前找人。

然而,幾天之後,張林合在電話里中聽聞女兒和外孫已經遇害的消息,瞬間一口氣沒提上來,暈了過去,幸而被醫生救活。醒來後,親友勸張林合," 別再哭了,哭也換不回謝初明和李明昊,你氣死了,誰來為他們母子喊冤?"

這些年,張林合的頭疼病一直都沒好轉,只能靠吃藥維持,但她不敢再哭,哪怕十九年之後的再審開庭時,親耳聽到女兒外孫被殘害分屍的細節,她都沒有落一滴淚。

2001 年 4 月 1 日,強忍着悲傷,張林合和家人趕到六盤水市公安局巴西分局,找辦案民警了解女兒的案情。直到此時,一段被女兒女婿一同隱瞞起來的婚外戀情才第一次展現在她面前。

更令她震驚的是,女婿李玉前被警方認定為殺害謝初明和李明昊的嫌兇,而其婚外情人孟瑞紅則參與將屍體分塊運輸至高爐焚燒。

出事之前:婚外情風波升級,情婦與妻子對簿公堂

和張林合一樣,在事發前,幾乎所有認識李玉前的家人、同學和朋友,都對他與孟瑞紅的關係一無所知。直到案件發生後,一些過往的細節才被想起。

李玉山告訴澎湃新聞,1997 年 3 月 16 日弟弟舉辦婚禮那天,他特地趕到六盤水參加酒席,但等了好久,都不見李玉前現身," 當時所有人都氣壞了。"

李玉山說,當時李玉前沒有對大喜之日的遲到作出任何解釋,直到孟瑞紅歸案後,她在訊問筆錄中道出了 1997 年 3 月 15 日晚二人的行蹤。孟稱,李玉前在婚禮前夜前去找她,還不肯開門放她走。

對此,李的表述截然不同。李玉前說,他在婚前就跟孟瑞紅提了分手,但她在婚禮前夜仍跑去糾纏不清,更揚言要攪黃他的婚禮,因害怕失去謝初明,他只好陪着孟。

事實上,李玉前和孟瑞紅的關係早在 1995 年 12 月就已經建立,並斷斷續續持續到了婚後。數年內,孟瑞紅還曾多次為李玉前流產。孟瑞紅在筆錄中稱,二人有真感情,李玉前曾說,只有跟她在一起時,內心才能得到平靜。

孟瑞紅,生於河北曲陽縣,早年跟隨父母一起來到水鋼,其父親是水鋼運輸部的老職工。孟瑞紅高中畢業後也進入水鋼工作,起初的崗位是食堂炊事員,後轉入料運車間,擔任皮帶工。

據水鋼職工、謝初明生前好友周惠回憶,孟瑞紅身高大約 1 米 6,圓臉大眼睛,長得並不算漂亮,平時很少跟人搭話。

2000 年初,這段持續多年的地下情被謝初明知曉。李玉前說,當時孟要求他離婚,與她結合,但他沒有同意,於是孟瑞紅跑去李玉前家找謝初明攤牌。

得知丈夫有外遇後,謝初明備受打擊,她主動向李玉前提出了離婚,但被李玉前拒絕了。謝初明好友周惠告訴澎湃新聞,謝曾向她吐露心事,還說如果李玉前喜歡的是孟瑞紅,她可以離婚,只想要兒子的撫養權。

絕望至深時,謝初明曾在當年 4 月產生輕生的念頭,還給父母和兒子留下兩封遺書。她說,自己是軟弱的," 無法承受突然降臨的黑暗 ",希望兒子長大後成為和李玉前一樣優秀,甚至超越他,成為一個天性善良、充滿智慧、人格崇高,不被任何利誘所迷惑的人。

2000 年 4 月,謝初明手寫的 " 遺書 "。

在這封寫給父母但沒有寫完的信中,謝初明寫道:" 我總以為我的家庭是值得驕傲的,讓人羨慕的,我這一輩子雖然短暫,但我從沒被別人騙過,想不到我全心全意愛李玉前,獻出我全部的愛和理解寬容,到頭來卻 …… "

這兩封沒有寄出的信是出事後由二哥李玉山在謝初明家中找到的,現在已無法知曉她當時的內心活動。可以確認的是,那次危機後,李玉前和謝初明沒有分開。

李玉前稱,自己當時極力挽回,還下跪向謝初明認錯,並最終得到了妻子的原諒。這一說法也得到了李謝二人當時鄰居黎萍的證實。黎萍說,謝初明在出事前不久還告訴她,李玉前真的改過了,回家也早了,對她也比以前好了。"

然而,孟瑞紅的糾纏卻並未停止。

2000 年上半年,孟瑞紅多次到車間吵鬧,當年 7 月,她還用刀在李玉前腰上刺了一刀。李玉山對弟弟受傷一事記憶深刻,但當時謝初明一邊為丈夫上藥,一邊瞞着家人,說是李玉前工作時不小心弄傷的。

當年 10 月 25 日,孟瑞紅又到水鋼公安處刑偵科報案稱,9 月 2 日晚上,李玉前在辦公室強姦了她。此事後經查證為誣告,李玉前當晚在貴陽,根本不在六盤水。

2000 年 9 月,多次鬧騰無果後,孟瑞紅又帶着一個男人來到謝初明家,將其家玻璃砸壞,110 出警民警趕到後,孟瑞紅還與李玉前發生爭執,並稱 " 我要你全家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當時,謝初明已經發現孟瑞紅時常跟蹤她,連周惠也曾看到孟瑞紅從李玉前家門前的煤堆里走出來,她出於好心,提醒謝初明小心。

幾天後,孟瑞紅又以謝初明打電話罵她,在單位造成不良影響,侵犯了其名譽權為由,在六盤水市鐘山區人民法院起訴謝初明,次年 1 月,雙方對薄公堂。

李玉前的弟弟李玉剛則告訴澎湃新聞,早在案發前半個月,李玉前老家也接到一名陌生女子打來的電話,詢問李明昊的下落,當時他就打電話給三哥(李玉前),要他注意小明昊的安全。

遺憾的是,還沒有等到判決,謝初明和李明昊就遇害了。

不在場證明:證人證言與判決認定事實衝突

2001 年,六盤水檢察院指控,李玉前在 3 月 20 日凌晨回家後殺害妻兒後找來情人孟瑞紅肢解屍體,並將屍體轉移至鋼鐵廠高爐焚化。

煉鐵高爐 受訪者供圖

起訴書稱,自從 2000 年 5 月謝初明發現李玉前外面有女人後,夫妻關係惡化,2001 年 3 月 20 日凌晨,李玉前回家後掐死了謝初明,又用枕頭捂死了被驚醒的兒子李明昊。直到 20 日晚上 9 點多,李玉前找來孟瑞紅,由李動手、孟協助,將母子的屍體肢解,分裝在 4 個編織袋內,孟用背蘿先將謝初明軀幹和雙下肢背到煉鐵高爐,然後再返回將餘下的屍體分三次轉移到孟的臨時住所、煉鐵女單身樓 304 室,然後再用背蘿背到高爐。

第一排最左側的房間即為原判認定的移屍現場 304 房間,孟瑞紅在案發前曾臨時居住。

澎湃新聞注意到,在案證據包括李玉前的 9 份有罪供述和孟瑞紅的 6 份有罪供述,以及李玉前家中地板、拖把及 304 室地面上發現的謝初明血跡和李玉前家臥室牆面上的兩枚血指紋。經鑑定,兩枚血指紋都屬於孟瑞紅。

李玉前稱,發現妻兒失蹤後,他忙於尋找,確實沒有留意牆上的血跡,他甚至當庭反問檢察官:" 如果是我做的,為什麼不趕快處理,還留着等警方來提取嗎?"

至今仍留在李玉前家臥室牆上的血跡

李玉山和龔定軍則告訴澎湃新聞,在出事後幾天,他們也去李玉前家幫忙找人,甚至還在李家住了好幾天,也沒發現牆上的血指紋。2020 年 9 月 26 日,澎湃新聞在案發現場看到,經警方技術處理後,李玉前家牆面上的血跡至今仍清晰可見。

最初,李玉山也以為是弟弟殺了弟媳,他甚至對弟弟放下狠話:" 如果真是你李玉前乾的,我再也不管了。" 會見時,李玉前連連喊冤,稱自己的有罪供述都是在警方的刑訊逼供之下做出的。

澎湃新聞注意到,李玉前在 2001 年 3 月 28 日被警方傳喚後,直到 4 月 4 日才被正式宣布拘留,而他在案的 9 份有罪供述均是在 4 月 3 日之前所作出。李玉前申訴代理律師王萬瓊認為,該段時間警方涉嫌對李玉前非法拘禁,所得供述也應作為非法證據予以排除。

李玉前說,當時警方用大功率的電燈烤他,不讓他吃飯、喝水、睡覺,逼他供認,他實在被打得沒辦法了才承認殺人。被帶去指認現場時,他幾乎不能行走,由民警架着從警車上下來。

張林合始終無法相信是李玉前殺人,因為在她記憶里,李玉前特別愛兒子。

出事後,曾有小偷翻入李玉前家,將屋內貴重物品偷走。

1998 年,李明昊 9 個月大時被張林合帶去大方縣老家撫養,當時李玉前和謝初明每晚都要打電話回家,搶着跟李明昊說話,一說就是半小時。直到 2000 年 8 月,夫妻倆把兒子接回了身邊。之後,李玉前也經常打電話給張林合,問她頭疼的症狀好些了沒,要不要他買藥寄回老家。

2001 年 6 月 29 日,張林合不顧其他子女的反對,堅持跑去看守所會見李玉前。隔着玻璃,李玉前大哭,仍然說自己沒殺人。而在與案件幾名證人交談之後,張林合更堅定了女婿沒有殺人的信念。

2001 年 3 月 19 日晚上,曾有兩個關鍵的證人分別和李玉前及謝初明相處,一個是龔定軍,一個是周惠。當晚 8 點,他們二人去李家做客,中途又有朋友打電話約李玉前外出吃烙鍋,龔定軍便和李玉前一起出門赴約,周惠留在家中陪謝初明及李明昊。

出事前,李玉前在準備研究生報名考試,圖為複習資料

周惠說,當天謝初明還告訴她自己去紋了唇,決心好好收拾下自己,也讓李玉前把心放在家裡," 她說生了孩子後,一心都撲在家裡,活得像個保姆一樣。"

當晚 10 點半,身懷有孕的周惠感覺不舒服,便提前自己回家了,她告訴澎湃新聞,出門前她往電視機上方的時鐘看了眼,正好是十點半。

半個小時後,龔定軍來到李家接周惠,無論怎麼喊門都無人應答。他又轉去樓下的電話亭,打電話上去,也沒有人接聽。當時龔定軍覺得有些奇怪,還打電話給李玉前。當時,李玉前正其他幾個朋友在大光明旅社玩耍,直到凌晨三點才回到家中,這才發現妻兒不見蹤影。

多年來,龔定軍一直堅定地認為,謝初明母子在 3 月 19 日晚上十點半至 11 點之間就出事了," 他們家的電話機就在床頭,怎麼可能聽不到?正常人又怎麼會半個小時就睡熟了,怎麼敲門都不醒?"

案件中另一名關鍵證人則是居住在單身樓 301 室的水鋼職工楊煥木。2016 年,澎湃新聞實地採訪時,楊煥木曾十分確信地告訴記者,2001 年 3 月 19 日晚間至 3 月 20 日凌晨時分,他在趕製工作報表,因此熬夜沒睡,大概凌晨一兩點時,他看到有個女人在從李玉前家裡搬東西,他還用望遠鏡看仔細了,該女子就是孟瑞紅。澎湃新聞注意到,依據楊煥木提供的目擊時間,孟瑞紅搬東西時,李玉前尚未回家。

不過,孟瑞紅在到案後卻稱自己 3 月 19 日晚上一直在其母親家,從未出過門。直到 20 日晚上,才碰到了李玉前,並應邀協助其分屍。

在本月 24 日再審庭審現場,李玉前在最後陳述時講到,本案所有指向他犯罪的證據都是建立於孟瑞紅 2001 年 3 月 19 日的不在場證明,以及他與孟瑞紅在 3 月 20 日可能相遇的基礎上。然而,孟瑞紅對於 3 月 19 日的行蹤供述卻出現過不同說法,更有煉鐵廠同事證實其在 19 日出現在 304 房,唯一的不在場證明是孟瑞紅母親在此案首次開庭後重新作出的。

案卷資料顯示,有羅敏等多名煉鐵廠高爐的值班人員曾證實,在 3 月 20 日晚上 8 點至 10 點期間,看到形態像孟瑞紅的女子來到運料皮帶附近。然而,李玉前表弟黃天貴則向澎湃新聞證實,李玉前 20 日晚間從 7 點起就與他在一起,直到 9 點才離開," 李玉前又如何能在 8 點左右安排孟分屍呢?"

煉鐵廠高爐附近的皮帶 受訪者供圖

再審庭審現場,李玉前拿出了事先準備好的資料,他將上述證人證言和原判決認定的作案時間繪製成一張時空圖,向法官逐條陳述他認為的原審錯誤之處。

此外,王萬瓊指出,該案的作案手段也存有疑點。第三方鑑定機構根據偵查機關在現場提取的被害人血跡,認定謝初明生前有開放性傷口導致的活動性出血,或死於大出血。檢方指控用於分屍的兩把菜刀沒有磨損的痕跡,不符合分屍砍擊骨骼發生刃面捲曲、破損的情況。

李玉前申訴律師徐昕認為,作為一起死刑案件,應當排除所有合理懷疑,但在案的證據僅有李孟二人矛盾重重、前後不一的口供,且李玉前的口供是在非法拘禁期間獲得,合法性存疑," 排除口供,本案沒有任何證據指向李玉前。相反,種種線索和證據都指向了同案被判包庇罪的孟瑞紅。"

再次發回重審:原一審部分程序違規,犯罪事實存疑點

從此案第一次開庭起,和李玉前的當庭翻供截然不同,孟瑞紅一直堅持認罪,只是她的在案口供也存在前後不一和與李玉前供述矛盾之處。澎湃新聞注意到,孟瑞紅在案的多份筆錄中,辦案人員記錄的訊問時間和她本人的落款時間不一致。

9 月 28 日,澎湃新聞聯繫到孟瑞紅的一審辯護律師夏生榮,據他介紹,當時孟瑞紅無論在會見或開庭時,孟瑞紅都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因而夏生榮當庭也為其作有罪辯護,只是在一審時,控辯雙方曾就孟瑞紅是否算共犯有過爭議。

夏生榮認為,單憑孟瑞紅一名女性要在那麼短的時間內完成殺人、分屍、搬運和焚屍,是有難度的。但澎湃新聞問及孟瑞紅有無其他關係密切的男性朋友時,夏生榮說並不了解。不過,澎湃新聞則在孟瑞紅的筆錄中發現,她曾承認自己在和李玉前分開後,交往過一個男友,只是她 " 並不愛他 "。

張林合向澎湃新聞透露,她在出席第一次庭審時注意到,出庭檢察官曾不止一次在對孟瑞紅髮問時做出提示。例如:在問及她將屍體分成幾塊時,孟瑞紅接連三次不回話,檢察官才問,是不是六塊,孟瑞紅才答:" 是。"

2001 年 9 月,六盤水市中院一審判決李玉前構成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孟瑞紅構成包庇罪,判處 8 年有期徒刑。夏生榮說, 8 年的量刑,當時已屬頂格判罰,孟瑞紅認為量刑過重提出上訴,後續家屬便和他解除委託了。

2001 年 11 月 20 日,貴州高院二審裁定,以 " 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 為由將此案發回六盤水市中院重審。2003 年 12 月 1 日,六盤水市中院再次作出一審判決,李玉前仍被定故意殺人罪,但改判死緩;孟瑞紅犯包庇罪,仍判 8 年。李玉前不服,提出上訴,2004 年 10 月 12 日,貴州省高院終審裁定,維持原判。

9 月 27 日,澎湃新聞在水鋼運輸部家屬樓找到了孟瑞紅母親劉某琴,據鄰居介紹,孟瑞紅父親孟某寬已於兩三年前去世了,目前只留劉某琴一人居住於此。劉某琴聽力不好,幾乎無法與人交流,她在家裡養了一隻狗和幾隻土雞,見到來的人便大聲喊:" 你們是來幹什麼的?!"

據悉,孟家的子女全都在六盤水。談及孟家的女兒孟瑞紅,鄰居便稱 " 不認識 "。水鋼運輸部一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透露,他是 1993 年入職的,當年孟瑞紅的事無人不知,這些年她仍在六盤水,只是很少露面," 聽說她出獄後擺過攤,是否結婚就不知道了,她媽媽一個人住在這裡也很可憐。"

和孟瑞紅的隱匿不同,李玉前在獄中一直沒有停止過喊冤。每個月他都要手寫申訴狀,寄送到各級政府部門。李玉山也不斷地往返於畢節和貴陽,到貴州省高院等部門求告,還拖着坐輪椅的母親同去。李玉山說,媽媽很堅持,即便是後續病重無法出門時,仍要他每次去申訴時拍一張在高院門口的照片才能安心。

和李玉前一起奔走的還有張林合。拿着李玉前親筆書寫的材料,她和老伴往返於大方縣和六盤水市,到各級政府部門求告。

每次去申訴,接待她的工作人員都大為意外:" 從來沒有見過受害者家屬為『兇手』申冤的。" 直到前幾年,老伴謝洪祿因肺癌病逝,張林合也因為自身的身體原因,僅能從精神上支持李玉前。

終於,2016 年 5 月 27 日,貴州省高院決定對該案啟動再審。

啟動再審程序後,貴州省高院曾於 2017 年組織召開過一次庭前會議,但之後便沒有了動靜。此次再審開庭前,李玉山接到主審法官的電話,他只說了一句:" 上次開庭前會議,你們讓我等了三年多,這次還要讓我等多久?"

相反,在獄中的李玉前格外平靜,他在開庭前的庭前會議中告訴王萬瓊,他對再審結果做了最壞的打算,如果維持原判,希望他們能繼續支持他申訴。

開庭僅四天之後,2020 年 9 月 28 日,貴州省高院對李玉前故意殺人案公開宣判,裁定撤銷原一、二審裁判,發回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貴州省高院經審理認為,原一審程序違反了證人出庭作證、鑑定結論出示及重新鑑定的相關程序規定,原判認定李玉前故意殺人的犯罪事實存在疑點和矛盾,可能影響公正審判,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李玉前自述,失去自由的 19 年來,自己會在每天清晨的 5 點 38 分醒來,因為那是 1997 年 8 月 29 日他的牛兒(李明昊小名)出生的時刻," 我一刻也不敢忘記。"

再審開庭時,他還帶着出事前謝初明為他新買的襯衣,李玉前說,那是當時謝初明原諒他後送的禮物,他一直沒捨得穿,後來由二哥李玉山送入看守所,這些年在獄中也同樣保存完好,見衣如見人。

李玉前說,在道德層面,他無顏稱自己完全清白無責,正是他的婚外情為兇案埋下了禍根,讓妻兒遭受滅頂之災," 只企望用殘生來償還岳母。"

(澎湃新聞)

評論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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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8 01:03:39

挺專業的一個情感機構,我一個朋友在那裡諮詢過,服務很貼心!

頭像
2024-03-13 15:03:32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頭像
2023-11-28 06:11:38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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