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想過與你同居,我只想過,我的餘生希望能和你共度。」
01
卷首語
「非婚同居」,在現在年輕人的戀愛生活里,已經不是一個陌生的現象。
很多戀人以為,只要兩個人兩情相悅,愛情已經深到了一定的程度,即使沒結婚,同居在一起也沒有什麼關係。
但事實真是這樣嗎?
也許對於男人來說,「非婚同居」是件天大的美事,既可以過上夫妻生活,又省掉了結婚所需的成本,還不用承擔婚姻中的責任,何樂而不為。
但對於戀愛中的女人,「非婚同居」是美夢,還是噩夢?這個問題的答案,也許在她們本人心裡,也很難有一個清楚的答案。
02
2個女孩的同居歷程
A. 小玥(化名),28歲,與男友在一起5年
我與男朋友在大學裡就認識,我們在一所綜合性大學裡讀書,我倆都來自外地,學的專業雖然不同,但都是理科生。
他一臉帥氣,對我關懷備至,快畢業時,我們確立了戀愛關係。
畢業後,我們都留下來找工作,為了節省生活成本,再加上我和男友感情很好,有結婚的打算,就自然而然的租了一套房,同居在了一起。
一開始,我們的生活還是很快樂的,有生活上的纏綿悱惻,也有工作上的互相鼓勁,在小玥心裡,這個男人就是她託付終身的男人。
只是過了二,三年,他們的工作穩定了,收入也有所增長,條件好了許多,小玥就向男友提出結婚,可男友卻沒有給出確切的答覆,視乎還沒有結婚的打算。
小玥忽然意識到,再同居下去將對他們的感情會帶來不利的後果,因為「夜長夢多」,小玥擔心同居時間越長,男友對她的感情會越來越習以為常,不再重視和珍惜。
因此,小玥憑着理科生的理性,果斷向男友提出,如果不立即結婚,就中斷同居關係,作為女生,她不能允許男生延續這種不負責任的生活。
幸好她的男友沒有那麼糟糕,兩人不久正式領了證,雖然暫時沒有舉辦結婚儀式,但小玥的心定了下來,因為他們已經是合法夫妻了。
B. 阿慧(化名),27歲,與男友在一起4年
在一次朋友舉辦的聚會上,阿慧一眼看上了一位風度翩翩的男孩,經介紹,他們相互認識,後來相互愛戀,再後來經男孩要求,他們同居在了一起。
可時間不長,阿慧就發現男友除了模樣好之外,其他方面一無長處,還又懶又嬌氣。
仗着父母有錢,他工作上不思進取,平時在家裡要麼打遊戲,要麼就是纏着她圖一時之快,其他什麼家務也不做,什麼事也不管。
阿慧跟他吵過很多次,也要求他把婚事擺上議事日程,可他男友根本不聽,甚至還會摔門而出。
當阿慧死心想脫離這段不明不白的生活時,她發現自己懷孕了。
她再次向男友提出結婚,但男友還是不答應,卻叫她到醫院做流產手術,錢他出。
阿慧不甘心,又找到男友家,向男友父母講明情況,沒想到遭到男友父母的一頓奚落。
男友媽媽根本不承認她是兒子的女朋友,說她是以懷孕為名敲詐她們,男友的爸爸態度稍好一些,沒有惡語相向,而是說,如果肚子裡的孩子是兒子的,她們可以出錢作為流產和善後補償,但絕不會娶她進門,他們家不可能娶一個不重名節的女人進門。
備受打擊的阿慧痛苦萬分,可又不敢告訴家裡,畢竟這是件不光彩的事情,不但父母會覺得丟臉,還會引來外人的嘲諷。
她離開了這個沒有責任心的男人,一個人去做了流產,然後依舊一個人生活,但對於愛情,她沒有了任何的幻想。
03
「非婚同居」對女人是美夢,更是噩夢
A. 女人毫無保留的付出,時間越長,男人越不珍惜。
這是一個可恨,但很現實的悖論,因為這和男人的天性有關。
在男人天然的擇偶機制里,當一個女人輕易的將自己毫無保留的奉獻出來,男人一開始欣然接受,但不用多久,就失去了新鮮感。
對這樣的女人,很容易失去男人的重視和珍惜,甚至不會成為男人婚姻的對象。
B. 傳統的理念對男人友好,對女人苛刻。
這個原因不用多講也能明白,一個男人同居後,即使分手也很容易再找一個女人為妻,幾乎沒有一絲損失,可女人則不同,想再找一個不介意她同居經歷的男人,十分困難。
有了同居史的女人,在有些人眼裡就有了「污點」,被加上「二手貨」,「別人用過的東西」等不堪的標籤,被人瞧不起。
況且就算男人不介意,男人的父母呢?他們能夠不介意嗎?好像很難,就像阿慧男友的父母一樣,不允許兒子娶她進家門。
同時,女人在同居時付出的代價,如青春、身體、名聲等等,都一去而無法挽回。
C. 同居最大的不穩定因素在於:同居沒有責任約束。
同居和婚姻不同,婚姻有法律保障,而同居無法追究責任。
一張結婚證雖然不能保證男人不出軌,但可以保證在男人在出軌後,女人的利益在最大程度上得到保護。
同居不僅沒有法律保護,更沒有責任約束,「有夫妻之實,而無夫妻之規」,哪怕被騙了感情,女人也無處可以申訴。
沒有責任感的同居,會給女人造成無法平復的傷害。
04
結束語
在婚姻意識,戀愛方式逐步個性化的今天,武斷地給「「非婚同居」」定性對錯,沒有任何意義。
比如決定結婚,只是還缺少物質條件,正在籌措之中,那樣同居在一起並無不可;或者吃准了男方會娶你,雙方家長也知情並且同意,那同居也無可厚非。
但那種「婚非婚,戀非戀」的同居生活,只要無法以婚姻結束,那最後吃虧的大多數是女性。
所以,在決定要不要同居之前,女生一定要三思而後行,沒有十足的把握,或者承受失敗的勇氣,最好不要輕易地「非婚同居」。
卑微的愛不可能得到男人的珍惜,只有平等和尊重才是戀愛的基礎,就像《致橡樹》裡寫的那樣:
「我如果愛你——絕不像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我如果愛你——絕不學痴情的鳥兒,為綠蔭重複單調的歌曲;……不,這些都還不夠!我必須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做為樹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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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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