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蘇州一名已婚男子出軌後, 為對情人表真心,主動將30萬借給情人,還稱「如果非要加上一個期限的話,那就借一萬年!」然而,不到一年的時間,兩人就分手了。男子將情人告上法庭,要求歸還30萬。
據了解,男子名叫張勇(化名),他與李媛(化名)在2017年8月相識,之後同居。在此期間,李媛離異,但張勇是已婚狀態,他謊稱自己已經與妻子離婚。由於李媛經濟緊張,張勇主動轉賬30萬元。李媛收到轉賬後,要寫一份借條給張勇,被拒絕了。
2018年3月,張勇和李媛感情破裂,張勇要求李媛還錢,還說如果李媛繼續和他在一起,可以不要這30萬,李媛沒有同意。於是,張勇就把李媛告上法庭,要求其歸還30萬借款。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李媛主動要求出具借條,但張勇用「加個期限一萬年」的表述予以拒絕。因此,應認定為不具有要求歸還的意思,應認定為贈與。張勇在有配偶的情況下與李媛同居,同居期間致李媛懷孕流產,在解除同居關係後又要求返還贈與的款項,其行為違背誠實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則。李媛曾表示賣房也要還款,但張勇又要求繼續作為保證金,對於返還,雙方也未達成一致。因此,張勇的訴訟請求於法無據,法院不予支持,最終判決駁回張勇訴請。
張勇不服提起上訴,蘇州中院二審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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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諮詢過,還真的挽回了愛情,現在兩人已經結婚了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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