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洋
中國的第一部《民法典》規定,「離婚冷靜期」將從2021年1月1日起開始實行了。很多不了解的人一直以為「離婚冷靜期」不過就是把辦理離婚的時間拉長30天而已,好像也沒有什麼太大的影響。
但實際上,對這個規定,大多數女生都表達了不滿,甚至我在朋友圈看到一位女性朋友嘲諷地發了一句:「這個新時代,同性結不了婚,異性離不了婚,還真是有趣啊!」
有人問,離婚冷靜期到底是個什麼鬼?有這麼嚴重嗎?
以前我們要是想離婚,無非就是到民政局協議離婚和到法院起訴離婚。而現在有了「離婚冷靜期」,協議離婚變成了三個步驟:
第一,雙方協商一致,到民政局申請離婚。
第二,申請離婚後,有30天的冷靜期,30天到期後才可以去領離婚證。冷靜期內有一方不想離婚的,可以撤回離婚申請。
第三,30天冷靜期後面還有一個30天領證期,領證期內有一方不去領,就當撤回離婚申請。
要注意,只要有一方不去領,離婚申請就作廢。
我一看,不對!這離婚冷靜期不是30天啊,根本就是60天!
立法者設計這條法律規定,是因為現代社會,衝動離婚的人實在太多了,給家庭和社會都帶來了不利影響和後果,希望通過離婚冷靜期,減少衝動離婚的人,推動社會穩定和諧。
專家們也現身說明,冷靜期只能阻止衝動離婚的人,真正要離婚的人一個月後還是可以離婚的。
在支持「離婚冷靜期」者看來,離婚會給夫妻雙方和孩子都帶來很負面的影響,所以提高離婚的門檻也是為了保護孩子、夫妻雙方以及家庭的幸福。
當然,除了這些直接的目的,背後還有一層真正的含義——通過冷靜期降低離婚率,來穩定家庭結構、提高生育率。
為什麼這樣一個美好願景,會遭到這麼多女性的嗤之以鼻呢?
我們今天就來聊一聊,離婚冷靜期真的合理嗎?對保護婚姻和穩定社會,離婚冷靜期真的有效嗎?
01
冷靜期,是男人狡辯的土壤
莉莉在兩年前離婚了,她在我這諮詢也已經過去兩年之久。
宣布執行離婚冷靜期的那天,莉莉給我發了很長一段文字,大概是回溯她這些年的心路歷程,同時感慨自己用兩年的時間解決的離婚問題,也成功從陰影中走了出來。
2016年,她偶然在手機里發現相愛十幾年的老公,居然和一個女同事已經出軌一年多。
一個陌生人加了她的微信,傳來一些她老公和女同事摟腰、搭肩的親密照片,並表示男方在某小區還有一個家。
她哭得撕心裂肺,邊哭邊把證據保存下來。
通過半年多的時間,收集了其他確鑿的出軌證據,並通過諮詢和學習建立起強大的內心支撐,也規劃了未來的生活道路,她終於向老公攤牌了……
完全的準備讓她來攤牌談話中占據絕對的主導地位,老公承認了一切,並答應離婚。
她利用老公的低頭認錯,和爆棚的愧疚心理,讓老公簽下了幾乎淨身出戶的離婚協議,然後火速辦理了離婚手續。
我全程陪伴並指導她完成這一系列「快刀斬亂麻」的神操作,即使現在回想起來,也是人生一段不可多得的經歷。
可要是放在20212年1月1日以後,這種離婚是基本不可能成功的。
男生做錯了事,背叛的婚姻,就算心裡再愧疚,60天內也會修復過來,再加上這個過程中也許會有人給他出謀劃策,等他真正「冷靜」下來,只要男生說一句「我不想離」,女生就不得不走上「訴訟離婚」的道路。
然而訴訟離婚比協議離婚有着更長的「冷靜期」,第一次起訴通常不會判離,要隔6個月才能第二次起訴。
在法院的絕對公平下,出軌一方雖有過錯,但不會就此讓他淨身出戶,財產、撫養權、撫養費……大概率該怎麼判還是怎麼判。
有人會說,從法律的層面來說,這確實是公平的,男生犯了錯,不代表什麼都要失去,莉莉的操作是在剝削老公的利益。
可真正站在婚姻的角度來說,一個女人付出眾多時間、金錢和精力的代價,拖着一顆疲倦又傷痕累累的心,就為了離開這段破裂的關係,最後得到的可能並不是有利於自己的結果。
而社會對於離異女性的偏見,和男女性離異後再次擇偶的成本差距,也成為了女生只能默默吞下的「虧」。
更別說婚姻里的家暴、賭博和吸毒,在60天的「離婚冷靜期」里並沒有任何優待。
綜合下來看,只要男生不顧以往的情面,要麼狡辯、要麼堅決不離婚,女生從離婚冷靜期里能獲得的好處就少之又少。
02
離婚,就等於「不幸福」嗎?
網上有一組很火的對話:
「媽,我想要離婚。」「他出軌了嗎?」「沒有。」「他打你罵你欺負你了嗎?」「他酗酒賭博虧光了家裡的錢嗎?」「那你離婚幹嘛?傻丫頭,想想你們的孩子,不能一生氣就說離婚,媽跟你說了多少遍了,結婚就是平平淡淡過日子!」……
這一定程度上很好的揭露了當代女性婚姻的現狀,特別是在一些思想稍微比較傳統的地方,離婚仿佛就像一道「禁令」,如果老公沒有犯原則性錯誤,提出離婚的女生就像是做錯了很大的事一樣。
我仔細琢磨了「衝動離婚」這四個字,不排除有的夫妻一吵架,就賭氣看誰能最快跑到民政局,他們可能是最需要這條法律踩踩剎車的群體。
那剩下的大多數夫妻呢?
衝動背後還可以蘊藏更多更複雜的情緒。
在一段婚姻里長期感受到的疲倦、失望、不滿、委屈、憤怒、憎惡……裹挾在一起,才讓人一次次燃起了離婚的念頭。
前幾年報道過一位武漢市的婚姻登記員以網絡故障、機器壞了等各種謊言來阻止前來登記離婚的夫妻,聲稱自己挽救了500多對瀕臨破裂的婚姻。她的行為還受到了表彰,被稱為「最美紅娘」。
這種行為直接反映了一種價值觀下的現實——婚姻是社會身份的象徵,是一個獎盃。
擁有這個獎盃,哪怕它壓得你喘不過氣來,也一定好過沒有這個獎盃。
所以很多人只會關心你有沒有離婚,而不是關心你為什麼要離婚,以及不離婚給你帶來的痛苦。
可是,婚姻不是一個看得見摸得着的東西,而是一種生活狀態,是夫妻每天呼吸着的環境,是他們的空氣。
而糟糕的婚姻關係就像有毒的空氣,它會慢慢地侵害生活在其中的人們。
旁觀者沒有資格評判說:「你再忍忍,忍忍就過去了,總會變好的。」
如果雙方有可能改善這個有害的生活環境,當然是很好的,也是很幸運的。
可如果改變不了,儘快逃離才是更明智、更健康的選擇。
離婚,不一定等於不幸福!
這點對孩子的成長來說同樣也是,父母離婚並不是孩子叛逆或其他心理問題的原罪。
家長不需要背負這樣沉重的負擔,而強行把自己困在不幸的婚姻中。
父母是孩子獲得安全感、學習如何理解情感,以及學習如何與人相處的最主要途徑。
但當父母自己深陷情緒和關係的泥沼時,又如何給孩子提供一個有安全感的環境呢?
所以,無論是為了夫妻雙方還是孩子,離婚都不見是一件壞事,它有時甚至可能是問題的解藥。
可如果對方沒什麼重大過錯,既沒重婚,也不家暴,更不賭博吸毒,僅僅是感情不和睦,我們單方面不想跟他過了,這將是最難離婚的一種類型。
按照最新的民法典規定和以往的司法實踐來看,只能通過兩次起訴,和分居一兩年,才能順利把這個婚離了。
我真不敢想,離婚冷靜期後,這個世間會增加多少哀莫大於心死的婚姻。
03
需要冷靜的不是離婚,而是結婚
想起亦舒曾寫道,國外一個教堂規定在他們這兒結婚的人,必須上課七個星期才批准行禮。
牧師說:「結婚之前,需要學習之事良多。」
告訴想結婚的情侶們,每個家庭瑣事繁多,日操夜累。
一旦結婚,對方父母弟妹成為甩不掉之常客,需要細心招待,實在受罪。
最可怕的是,以後做人,似二人三足遊戲,你往東,他必想往西,一不留神,便齊齊躥到在地。
待孩子出生,更是難逃,顧得身勢,便避不過炸彈……
課程持續七個禮拜下來,保證准夫妻們熱情冷卻,這個時候仍然願意進入婚姻的情侶,才能發放結婚證。
想着如何快點從監獄裡出去,不如想想怎麼避免以後再進來監獄。
我覺得這句話和牧師的課有着異曲同工之處。
對呀!想要減少衝動離婚,應該先想想怎麼減少衝動的結婚。
我從業情感諮詢很多年,在中國,不管男性女性,對婚姻的認識和家庭理念的了解都是十分缺乏的,愛到濃時自然領證結婚,婚後隨之而來的就是一大堆相處模式的問題、矛盾衝突的問題、婆媳的問題、育兒理念的問題、經濟支出的問題……
新婚的小夫妻本想着可以浸泡在美麗的婚姻里,沒想到這婚姻的水竟是如此滾燙,很多問題解決不了,上升到情感和關係的裂縫,最終導致了不可挽回的失敗結局。
婚前進行一段時間的冷靜,用來學習和思考,踏踏實實地做好未來共同的規劃,太有必要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2017年數據,73.4%的離婚案件中,原告是女性。女人們開始掌握婚姻自主權的時代,卻要被2021年的「離婚冷靜期」重錘致命一擊。
我忍不住想,這個離婚冷靜期,其實就是給還沒進入圍城的年輕人設了結婚冷靜期吧。
願大家不必認為結婚是一件一定要完成的事,願你們可以心安理得的享受不結婚的自由,用內心最堅固的堡壘來抵抗規範與文化的規訓。
若你選擇了婚姻,請深思熟慮,因為未來的道路也許沒有你想的那麼順利。
也願世界上的每個人都意識到,愛情和婚姻是一種美好的可能性,也是一種痛苦的可能性。
因此不必執着,若你兩者都還未體驗過,你還有大把的生命可以去體驗其他多種形式的美好。
作者 | 李洋 持有心理諮詢師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婚姻家庭諮詢師
評論列表
有情感誤區能找情感機構有專業的老師指導,心情也好多了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