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子說錯了,
相忘於江湖 ,不如,相濡以沫。
你說,
那些甜到骨子裡的戀愛,
什麼時候輪到我。
你就像個刺蝟,我抱緊了你,血滴在你身上,你說我傷害了你,卻不知道那血是我的。
我不該遇見你,如果沒有遇見你,我的生活會一帆風順很多,然而我已經遇見了你,現在的我,只想忘記你。
有一句話說對了,一個女孩沒有喜歡的人的時候才最酷。
我曾經也這麼酷,我放下了前男友,放下了一個曾愛而不得的男生,我已經放下過兩個人,可仍然不知該怎麼放下你。
我真的是犯賤,即使你讓我滾蛋,我為我自己感到悲哀,為我自己變成我曾經最看不起的那類人感到悲哀。
以後,我會離你越來越遠,你再也不會溫柔地看我,我再也不會對你笑,我們再也不會說話,不會有刻意的偶遇,再也不會有重新開始,再也不會有回到過去,再也不會正大光明地說我想你,最重要的,也是我最想做到的,再也不會喜歡你,越快越好。
我看過你曾經的個簽,你應該不是專情的人吧,你應該喜歡過好幾個人吧,應該忘的很快,開始的也很快吧。以前我可是最討厭你這種人了,嘴上說的是一回事,行為上做的又是另外一回事。現在也應該最討厭你這種人,是的,真的應該。
我無比希望我能放下,比任何人都希望,我知道將來有一天,我終將做到我現在所希望的一切,可我不知道,那一天離我有多遠。你應該知道的吧,那種感覺,在意一個人,會連他說一句話,一個表情你都會想很久。
我以為離開你,離開我們兩人之間令人壓抑的圈子,我就能做回自己,活得更快樂,然而我發現我沒有,我陷進了我自己的圈子,到現在,依舊沒走出來。
為了你我放棄了多少原則,傷了多少人的心,說了多少次謊連我自己也數不清了。我一直在委曲求全,成為了我曾經最不理解,也最看不起的人。我沒能做到我想象中的瀟灑,沒能做到我以為的灑脫。
可你錯了,我從沒有想過要把你晾在一邊,你不知道吧,我連洗澡時都要時不時擦乾手回你的消息,而你讓我等了多少次你都記不清了吧,想想還是很心酸。我也曾滿心歡喜地對你說我今天都幹麼什麼,換來的卻是你不緊不慢,毫不在意的幾個字的回應。
能錯過是福氣,能遇見也是。
大家都來聊一聊吧,分手後再次與前任相見你會怎麼辦呢?(沒有前任的本汪就默默吃個瓜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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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一點就放棄了,幸好遇見你們,真的很感謝你們的幫助!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
可以幫助複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