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辦婚禮沒領證,分手想要回彩禮 婚姻法怎麼說?

情感導師 7300

 添加導師LINE:jaqg

獲取更多愛情挽回攻略 婚姻修復技巧 戀愛脫單幹貨

只辦婚禮沒領證 倆月後分手想要回彩禮

記者探訪,聽聽《婚姻法》怎麼說

自由戀愛多年後,按照風俗辦了婚禮。兩個月後,因為瑣事分開。男方起訴要求返還彩禮,法院判決支持部分返還。什麼情況下,彩禮需返還?如何確定返還比例?3月14日,記者對此進行了採訪。

婚禮舉辦兩個月 兩人鬧起矛盾

只辦婚禮沒領證,分手想要回彩禮 婚姻法怎麼說?

男子李某,31歲。女子邵某,29歲。兩人是同學,自由戀愛六年。

2016年1月,兩人按照習俗舉辦了婚禮,但是,並沒有進行結婚登記。按照當地的習俗,結婚前,需要由男方給女方彩禮。李某說,他一共給了邵某彩禮13萬元。之後,雙方因房子過戶等問題發生矛盾。2016年3月,邵某回娘家居住至今。其間,多次調解無果。2016年9月開始,兩人不再聯繫。

李某認為,他與邵某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邵某在婚禮後兩個月就與他解除了同居關係,應該返還彩禮。李某提起訴訟,要求邵某退還彩禮13萬元。

對此,邵某辯稱,是由於李某不做婚前檢查,兩人才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至於彩禮,舉行婚禮前,李某僅給付8萬元彩禮。且8萬元彩禮已經用於購買首飾、床上用品、衣服以及舉辦酒席等花費。

至於吵架的原因,邵某說,2016年3月31日,她帶同事回家使用電腦。因為李某不告訴她電腦新密碼,不讓她使用電腦,雙方發生爭執。之後,李某強行將她趕出家門。邵某不願離開,李某還實施家暴並報警。邵某說,離開李某家時,李某不讓她拿貴重東西,首飾都沒有帶走。邵某的觀點是,她屬於無過錯方,不同意返還彩禮,要求法院駁回李某的訴訟請求。

法院判定:返還25000元

對於兩人吵架的原因,法院認可了邵某的說法。吵架後,李某曾找邵某要求和好,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2016年9月,兩人解除同居關係。

庭審中,李某列出了13萬元的具體開銷,包括8萬元彩禮、購買鑽戒支出18000元、訂婚前購買衣服支出6000元等共計13萬元。李某認為,邵某與他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在婚禮後兩個月就與他解除了同居關係,應該退還彩禮13萬元。

而邵某卻稱,她只收到李某給付的彩禮8萬元。且錢已經用於購買黃金鐲子、衣服以及舉辦酒席等花費。

法院認為,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僅同居生活兩個月就因家庭瑣事發生矛盾、解除同居生活。兩人共同生活時間短,李某要求邵某返還彩禮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至於彩禮,法院認定為8萬元。主要考慮到邵某為籌備婚禮,購買黃金首飾、衣服、結婚用品等實際花費了大部分彩禮。

近日,陽泉市城區人民法院判決,邵某一次性返還李某彩禮25000元。

彩禮如何返還 看看具體規定

那麼什麼情況下,彩禮需要返還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山西華炬律師事務所張建華律師表示,在婚嫁習俗中,很多老百姓認為,如果是男方悔婚,女方不退還彩禮;如果女方悔婚,女方應退還彩禮。其實不然,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的第一款規定,「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情形,屬於返還彩禮的情形。也就是說,不管是男方悔婚,還是女方悔婚,只要是沒有辦理結婚登記,都應該退還彩禮。

那如果悔婚,哪些彩禮應該退還?司法實踐中,彩禮中除金錢部分需要返還外,有些實物也需要返還。比如金銀首飾、交通工具、家電等耐損消費品,一般在考慮合適損耗後,可以列為返還的財產範圍。但是對於衣物、化妝品、煙酒、食物等容易消耗的物品,已經消耗的,可以不列入返還的財產範圍。至於返還彩禮的數額可根據雙方過錯程度、雙方的經濟狀況等因素,酌情確定。

本報記者 郭衛艷

評論列表

頭像
2024-01-06 12:01:03

老師真厲害,耐心而又理智的去幫助受傷的人,文章寫的讓人很感動

頭像
2023-09-27 07:09:34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

 添加導師LINE:jaqg

獲取更多愛情挽回攻略 婚姻修復技巧 戀愛脫單幹貨

發表評論 (已有2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