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擊婚外情,淨身出戶有新規:《民法典》給你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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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的《民法典》,已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隨着它的出台,之前的民法通則、物權法、合同法、擔保法、婚姻法、收養法、繼承法、侵權責任法全部「消亡」。

今天我們來講講婚姻家庭編。它對以往的如《婚姻法》、《繼承法》等既有的法律規則進行了補充、整合與完善。近幾年來離婚率高居不下,這部法典針對婚外情,有哪些「處罰」措施呢?一起來看↓↓↓

一、新增離婚損害賠償情形

《婚姻法》第46條只規定了以下的4種,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的情形:

為打擊婚外情,淨身出戶有新規:《民法典》給你真相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但我們都知道,更多的夫妻生活中發現的婚外情、出軌等行為並不等同於重婚或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夫妻違反忠實義務的,大多時候只能交由道德譴責,離婚時很難主張賠償。

此次《民法典》對離婚損害賠償的情形做了新的補充,《民法典》第1091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對比《婚姻法》第46規定,《民法典》對可主張離婚損害賠償的情形增加了一個兜底條款,即「有其他重大過錯」,這意味着以後因為婚外情、出軌等原因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此為由,主張損害賠償了!

二、離婚處理夫妻共同財產時,照顧無過錯方

《婚姻法》第39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民法典》第1087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比之前《婚姻法》對於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分配原則,我們可以發現,《民法典》對此新增了照顧無過錯方權益這一新的判斷標準,擴大了離婚財產分割時,對於無過錯方的保護力度。

這也就是說,在婚姻中由於出軌,家暴等過錯導致離婚的一方,在離婚分割財產時,將可能需要承擔少分財產的法律後果。

該情形下只會「少分」財產,還並不會出現「淨身出戶」的地步,那麼民法典有規定什麼情形的過錯會導致「不分」財產嗎?

還真有!《民法典》第1092條規定了: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這裡的「不分」就可以理解為「淨身出戶」了。本條是此次修改新增加的規定,我們分別來看一下這幾種情形的具體表現:

1、隱藏夫妻共同財產

例如一方隱瞞自己的收入,不如實告知自己的財產情況,或者是背着對方,私下購買房產/車輛等。

2、轉移夫妻共同財產

例如將自己卡上的錢轉給第三者,或是用婚後收入購買的房產/車輛私自贈與第三者。

3、變賣夫妻共同財產

例如未經對方同意,將婚後收入購買的房產/車輛/理財產品等低價變賣,損害另一方的共有財產權益。

4、毀損夫妻共同財產

例如將夫妻共有的車輛/家具等東西毀損、砸掉。(另外,對於毀損共同財產的行為應當定性為侵權行為,可要求賠償)

5、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例如夫妻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使用婚後多年積蓄在直播平台上大額打賞主播,明顯超過日常家事開支。

6、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夫妻共同財產的

例如一方偽造借條,說是夫妻共同債務,要求無過錯方償還一半,企圖侵占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關係需要兩人共同經營,婚外情、家暴、出軌的代價都不小!此次《民法典》的出台就能看得出來,其中新增照顧無過錯方原則和淨身出戶的規定,就是在無形之中,對過錯方做出的「處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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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列表

頭像
2023-10-01 13:10:56

專業的情感服務機構真的不錯

頭像
2023-08-07 04:08:06

求助

頭像
2023-07-30 1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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