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奇葩說》裡,范湉湉發表過一段演講:「深愛過的人,絕對不可能再看到曾經深愛過自己的人握住別人的手說出同樣的語言,這個時候你呼吸也會帶刀,覺得喉嚨口全是血痕,每一秒你都會覺得很痛苦。所以說,如果你真的可以跟你曾經深愛過的人做朋友,只能說明你真的沒有愛過。
分手之後還要說做朋友這兩個字是一種殘忍,分手之後,你可以儘量跟我說一句話,就是我其實不想再見到你了。放我一馬,也放過你自己一馬,置之死地後我才能後生,總好過你這樣不死不活,拖我一生。」
愛就是愛,不愛就是不愛,處在那種愛與不愛的邊界,對於兩個人來說都是一種受罪的關係。只能說他對你的愛根本不明確,又或是他並不怎麼愛你,也不敢大膽地追求你,對於這段感情也只是試試玩玩而已。
對於那種明明那麼深愛還能以朋友相稱,還要裝作不那麼愛的感情,純粹是在浪費彼此的時間。
我很贊同范湉湉的觀點,在感情里我不是一個拖泥帶水的人,對於不適合自己的人,我會堅決果斷的分開,不留一點餘地,各自分開安好。
曾經我也經歷過一段婚外情,那種從來沒有過的初戀感覺讓人難以自拔,有一段時間我都感覺自己回到了18歲的時候,那種在喜歡的人面前會表現出天真、嬌羞、傻得可愛的樣子。
我曾一度很享受跟他在一起共事的機會,見到他心裡會莫名的歡喜,但我會抑制住自己的感情,感覺很不在乎他的樣子,而他對其他女孩都不感興趣,唯獨眼裡只有我。
我很欣慰他對我的態度,也很驕傲到三十歲後依然還有魅力有男人為自己傾倒。但很快我發現這樣下去就會玩火上身了,畢竟我已是有夫之婦,這樣做是不道德的,雖然在感情上開始無法自拔,有刺激、有吸引,但我清醒地知道這種感情關係是不健康的。
但他還想跟我做朋友,我沒有給他機會,也不想給自己機會,因為做朋友更是對自己和他的一种放肆心理。我選擇果斷地結束了這段感情,拉黑了他的各種聯繫方式。
半年時間過去了,我漸漸地將他遺忘了,也過着自己平穩的婚姻生活。相信他可能另找女朋友了吧,那也是我不想看到和不必關心的,分開後各自安好就好。
即使是短暫的深愛過,也不想在朋友這兩人字的關係上浪費彼此的時間。
分手之後為什麼不要做朋友,那就是讓我們把過去所有在一起的快樂、喜悅、痛苦,我們所有的故事都凝固在最後分手的那一刻,從此相見不如懷念,老死不再相見。
今日話題:在你認為分手後還要不要做朋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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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