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無過錯配偶一方如何進行取證?

情感導師 5276

 添加導師LINE:jaqg

獲取更多愛情挽回攻略 婚姻修復技巧 戀愛脫單幹貨

司法的過程就是將具體的證據運用於具體的案件事實的過程,鑑於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事實具有很強的隱蔽性,因此作為受害人在離婚事由中予以證明存在較大的困難。這類訴訟一般很難舉出直接證據予以證明婚姻對方與他人同居的事實,往往是通過間接證據形成證據鏈來進行證明。

第一,婚姻家事法律中的同居

同居不是被法律承認的一種行為,可以隨時出於當事人的意願而終止關係。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違反了婚姻法律中的夫妻忠實的義務,同時也為傳統的婚姻家庭道德所不容。《婚姻法解釋(一)》第二條規定,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根據這條司法解釋,我們得出婚姻家事法律中的同居具有三個特點,其一,同居者中至少一方是有配偶的,以區別於未婚男女之間的同居;其二,同居期間不以夫妻名義對外活動,不會引起公眾誤解,以區別於重婚;其三,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以區別於一夜情、通姦、賣淫嫖娼。

第二,同居可能引發的法律後果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無過錯配偶一方如何進行取證?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一旦證據證實,既是離婚的法定事由,又是離婚損害賠償的事由,若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符合重婚的構成要件的,作為無過錯的配偶一方可以向法院自訴,要求追究其刑事責任。一般而言,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不是犯罪行為,應當受到民事法律制裁,為道德所譴責。

第三,對同居行為的取證

無過錯方起訴到法院後,往往會拿出配偶與第三者的合影或者與第三者曖昧的其他材料,想要證明同居關係的存在,證明力度不足,往往難以被法院採信。實踐中,一些當事人採取極端手段取證,半夜跑去捉姦,拍照,大打出手,違反了《民訴法司法解釋》第106條的規定,以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違反法律禁止性的規定或者嚴重違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獲取的證據,不得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即便合法的捉姦,也僅僅證明是通姦,不能證明同居的效力,也不能作為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的證據。

無過錯的配偶一方如何獲取另一方與他人同居的事實?以進行合法的取證,以最大限度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通常可以考慮以下途徑:

第一,通過配偶與第三方的手機短信、微信聊天記錄、QQ聊天記錄、電子郵件、往來書信等了解和確認同居事實。

第二,到可能同居的地域進行實地查看,如發現配偶的胸衣、短褲等貼身私密衣物用手機拍攝下來。

第三,能爭取到行為地的鄰居作證是最佳的,但有難度,這個世界上沒誰願意為陌生人多事。

第四,發現配偶進入同居的房間後耐着性子等到夜深人靜後報警,往往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穫,配偶往往會證明自己不是賣淫嫖娼關係進行洗白,然後通過人民法院調取報警的相關材料。

第五,注意調查配偶與第三方的非法生育情況,配偶若有非婚生子女,往往會被人民法院推定同居的法律事實。

小編最後提醒,以上取得的證據不是孤立的,只要無過錯的配偶一方能夠舉出一定數量的證據,且這些證據能夠形成證據鏈條,足以打動法官的內心確信,人民法院就可以認定同居事實的存在,從而實現對自己合法權益的最大保護。

評論列表

頭像
2024-08-22 09:08:26

在你們這裡學到很多愛情觀和人生觀。對我們有很大的幫助。

頭像
2024-01-11 15:01:31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頭像
2023-12-26 05:12:09

可以幫助複合嗎?

 添加導師LINE:jaqg

獲取更多愛情挽回攻略 婚姻修復技巧 戀愛脫單幹貨

發表評論 (已有3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