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說法|戀愛時花費分不清,分手後要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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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陳晨楊璐通訊員張蓮

七夕是一個富有浪漫色彩的傳統節日。這一天,熱戀中的情侶經常會互贈禮物,為對方的日常消費「買單」。濃情蜜意之時所有的「買單」都十分情願,若一旦感情破裂,甚至分手,當愛的誓言破滅,只剩下赤裸裸的矛盾衝突,乃至走上法庭,曾經的「買單」也變成了「欠單」。

劉某,年齡30+,大齡未婚男青年,經營一家化妝品公司。2019年底,經熟人介紹認識了95後的年輕女孩魯某。兩人先加微信聊了一個月,覺得情投意合,遂決定見面。兩人相約來到咖啡廳,初次接觸二人有很多共同語言,談的很投機,感情更近一步,隨後迅速發展成了戀人關係。

戀愛期間,劉某送給魯某許多護膚品、面膜等化妝品。為博女友開心,多次帶魯某在商場購物,給魯某買衣服、包包等,消費了數千元。後期,因為性格不合,兩人分手。戀愛五個月的時間,劉某先後零零碎碎的向魯某花費近萬元。在「5·20」這一天,劉某在魯某的朋友圈中看到了她結婚的消息。此時,兩人分手僅兩個月,劉某氣不過魯某的閃婚舉動,便一紙訴狀將魯某告上法庭,要求魯某返還戀愛期間的所有花費。

以案說法|戀愛時花費分不清,分手後要還嗎?

法官表示,戀愛期間的所有花費,如購買衣物、飾品等物品屬於雙方維繫和發展當下情感的正常開支,在無書面約定或形成債權債務關係的情況下,在法律上情侶之間的這種行為視為一般贈與,這種贈與是基於一方的自願給付。一旦雙方終止戀愛關係,一方不得以此為由要求對方返還。故對於本案中陳某的訴求,法院不予支持。

奉勸各位年輕朋友們,要謹慎對待戀愛期間的財產問題,不要因為存在親密關係就不放在心上,尤其是大額財產的處置,最好是事先商量清楚,並且落筆為證。戀愛期間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關係有着本質區別,缺乏法定財產制度的保障,一旦雙方感情破裂結束戀愛關係,就容易引發財產糾紛。曾經甜蜜的戀人,現今對簿公堂,將給雙方的生活帶來一定程度的難堪和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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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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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14:10:51

情感方面有問題,真的是要找專業的諮詢機構

頭像
2024-08-06 20:08:16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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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8 17:03:56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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