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期間
吃了對象家餃子的朋友們注意了!
你以為在和TA談戀愛,
TA可能只想賣餃子!
分手後。
你吃的每一個餃子,
都可能被「明算賬」
最近,貴州貴陽,
一女子與男友分手以後,
其男友到派出所報案,
稱要拿回兩人談戀愛期間的花費。
計算所花費用時,
男子還把母親包的水餃也算了進去,
平均一個水餃0.8元。
最後該女子歸還與男子戀愛期間
所花費用共計3422元。
有網友表示:「違法經營所得,建議舉報當地市場監管局和食品衛生局,無證經營(收錢了)。」
萬萬沒想到,
對象在自家吃了幾個餃子,
也能記得清清楚楚。
還有網友心疼起包餃子的媽媽:
來源: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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