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遠方朋友問我,說他現在很糾結,原因是他的女友與前男友曾經同居過,分手吧,捨不得,不分吧,又感覺心裡有點陰影,怎麼辦呢?下面是我的回答。
女友這個問題應該這樣來看,既然是你的女友,至少說明你對她是了解的,不了解的話也不可能成為女朋友,對吧?既然了解,對她與前男友同居過的情況你應該是知道的,已經發展成為男女朋友了,說明你們之間是有愛情的,那就不用再說什麼了,接受她的人就要接受她的全部,包括她的過去的感情經歷。這是其一。
女友其二,現在是新社會了,那些強加在女人身上的那些封建枷鎖早就不存在了,「處女情結」、「貞操觀念」等,早已成為垃圾淹沒在歷史的浩瀚煙波之中,不復存在,那種從一而終、女人是私有財產等封建毒瘤,也被拋棄,取而代之的是男女平等、尊重女性的新觀念。因此,允許女人有失敗的婚姻,倡導再婚女性開始新的幸福生活,是進步,也是女性的特殊權利。
女友你女友與前男友同居過,只說明一點,她前一段感情是失敗的,你才是她的真愛,你要珍惜這種真愛!她失敗過,受過傷,你更應該給她多多的愛,來撫慰她受傷的心靈,開始你們共同的幸福生活。
祝你們百年好合,幸福永遠!(圖片來自網絡,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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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有關注,真的很有幫助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