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最高檢發布首批5起檢察機關貫徹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典型案例,並擬將以此為專題陸續發布多批次典型案例。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此次發布的典型案例中包含徐某故意傷害案。
最高檢強調,對於輕罪案件堅持少捕慎訴政策絕不等於一律不捕、一律不訴,要區分情況、區別對待。檢察機關要從犯罪手段是否惡劣、危害後果是否嚴重、是否退贓退賠、是否真心認罪悔罪、被害人是否有過錯及過錯程度等方面綜合考量,準確評估社會危險性和起訴必要性,依法作出是否逮捕、是否起訴的決定。
男子毆打刺傷同居女友被抓
曾威脅「分手就騷擾你全家」
最高檢通報的案情顯示,80後男子徐某與被害人梁某系同居關係。2020年12月23日凌晨,徐某因懷疑梁某與其他男性交往,用事先準備的尖刀劃刺梁某胸部、背部。梁某邊閃躲邊求饒並試圖奪刀,徐某仍繼續用刀扎刺梁某手、腿等部位,見梁某身體多處傷口出血才停手,後隨同他人將梁某送往醫院救治。經鑑定,梁某三處傷勢構成輕傷二級、一處傷勢為輕微傷。
▲檢察官詢問被害人
2020年12月24日,浙江省寧波市公安局杭州灣新區分局立案偵查。當月31日,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徐某,浙江省慈谿市人民檢察院通過審查案卷材料、訊問犯罪嫌疑人、詢問被害人等,查明本案犯罪事實和情節。
首先,同居期間,徐某曾以「分手就騷擾你全家」等言語進行恐嚇、威脅,並數次毆打梁某,曾致其受傷就醫。如果採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徐某存在再次傷害梁某或其家人的可能。
其次,面對梁某多處刀傷的事實,徐某對事先準備刀具、蓄意傷害梁某等關鍵犯罪細節予以迴避,始終不認罪,無悔罪表現。檢察機關認為,徐某可能對被害人實施新的犯罪,且不認罪,有嚴重的社會危險性,於2021年1月7日決定對其批准逮捕。
被抓後仍不悔罪,拒賠醫藥費
男子最終被判刑1年8個月
據最高檢通報,檢察機關全面審查徐某的主觀惡性、行為後果、賠償情況及認罪悔罪等表現,得出以下判斷:徐某主觀上有明顯過錯。徐某在與梁某長達三年的交往過程中,始終隱瞞自己已婚已育的事實,且多次言語辱罵甚至暴力毆打梁某。
徐某趁梁某臥床休息之機,用事先準備的刀具對其身體連續劃刺,梁某求饒時仍不停手,最終造成梁某肋骨骨折、氣胸及上肢、下肢、前胸和後背9處刀傷,手段惡劣,後果嚴重。
經證據開示、釋法說理,徐某始終不認罪,且拒不賠償被害人的醫藥費、後續治療費用。檢察機關對徐某的主觀惡性、過錯程度、犯罪手段、後果、認罪悔罪等量化評估後,認為有起訴必要。
2021年4月2日,檢察機關依法對徐某提起公訴,並建議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6月3日,浙江省慈谿市人民法院作出判決,採納檢察機關量刑建議。徐某提出上訴,7月6日,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對於該案的典型意義,最高檢介紹,對於輕罪案件一般應體現從寬的政策要求,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訴的不訴。但是,對於犯罪情節惡劣、社會危險性大、拒不認罪悔罪的,當嚴則嚴,該捕即捕,依法追訴,保護被害人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紅星新聞記者 高鑫 北京報道
編輯 陳怡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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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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