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開頭聲明:案例來源於:裁判文書網,文中人名均為化名,圖片來源於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繫作者刪除)
導語
自由戀愛讓年輕的男女們有了更多的選擇,可能是因為選擇多了,所以戀愛分手再戀愛成了當下很普遍的事情,不過,戀愛容易分手難的事情比比皆是,是不是戀愛真的沒有辦法好聚好散呢?
2004年台中市一男子不忍與女子分手,醉酒殺害四人的案件給我們敲響了警鐘,讓我們來一起回顧一下這個案件。
忽如其來的求救信號
2004年1月5日,剛剛送小女兒上學回到家的姚父突然接到二女兒姚宜吟的求救電話,電話那頭只有微弱的呼吸聲,沒有人說話,過了沒多久,才傳來一聲「救我」。
姚父心中頓時一沉,女兒定是遇到了什麼危險。
姚父立刻開車前往女兒的公寓。
與此同時,姚宜吟的同學黃任維也接到了求救信息,黃任維連忙前往姚宜吟的住處。
此時,與姚宜吟姐姐姚珊妘約好一起吃早飯的男友蔣慶霖也收到了姚宜吟發出的求救信息。
黃任維最先趕到姚宜吟的住處,到了後,黃任維敲了兩次門,姚宜吟男友洪國揚才開的門,黃任維問洪國揚姚宜吟在家嗎,洪國揚說姚宜吟已經出去兼職了。
黃任維看到洪國揚的手上有血跡,就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走了,覺得事有蹊蹺的黃任維連忙下樓找警衛求助。
此時的姚父剛到姚宜吟的住處,匆匆上樓的姚父敲了半天門,一直沒有人回應,姚父連忙下樓去找警衛。
姚父與黃任維在警衛室遇見了,之後蔣慶霖也趕到小區,看到姚父神色緊張,心中更加着急了。
三人與警衛剛到樓下,就聽見一聲巨響,三人沒有在意,趕緊上樓,姚父又在門口敲了半天門,過了一會門微微打開,姚父進屋一看,發現女兒姚宜吟渾身是血。
姚父連忙抱着女兒下樓去醫院,姚宜吟昏迷前告訴父親姐姐還在樓上,姚父回去看到的已經是氣絕身亡的大女兒了,並且大女兒面目全非的躺在血泊中,姚父立即報了警。
案發現場
警方到達現場進行查看,發現出租屋內混亂不堪,血跡斑斑。
大姐姚珊妘、姚宜吟室友黃文璇以及男友黃泳憲三人都躺在黃文璇的房間內。三人身上多處傷口,幾乎都是銳器所傷,有些甚至血肉模糊,可以看出兇手採用了極其兇殘的手法殘害姚宜吟四人。
姚宜吟雖然僥倖生還,但是被救時是被膠帶纏住嘴,手腳被綁着,身上也是血跡斑斑,呼吸孱弱,也是遭受兇手殘忍行兇的。
警方在姚宜吟的房間內發現了兇手洪國揚的遺書,上面寫道:「對不起,我的爸爸媽媽,我過不了情關,對不起宜吟,我愛你。」
並且自己與姚宜吟談了三年的戀愛,自己傾注了心血、時間、金錢,可是姚宜吟還是執意要分手,而且父母也不支持二人的感情,這讓他很疲憊。
於是洪國揚自己得不到女友姚宜吟,也不想別人得到,於是就計劃殺害姚宜吟。
行兇過程
1月5日凌晨,剛與朋友喝完酒的洪國揚回到與女友居住的出租屋,發現女友不在房間。
於是猜測昨天剛吵完架的女友可能去了姐姐的房間,洪國揚敲了姐姐的房門,沒有動靜。
洪某腦海中突然出現每次姐姐姚珊妘勸說女友與自己分手的場景,而且女友現在女友總是躲着自己,一切都是姐姐的慫恿,女朋友才會和自己分手。
洪某轉身在自己房間拿出自己經常把玩的刀具,一腳踹開姐姐的房門,正在熟睡的姐妹二人頓時被吵醒了。
看到拿着刀面露猙獰的洪某,姐妹二人嚇得失聲尖叫,洪某轉瞬拿刀就向二人砍去,女友過來擋了一下,被洪某砍了一刀推到一邊,嚇得不敢動彈。
洪某舉起刀在姐姐身上砍了數下,姐姐驚嚇得發不出一點聲音,姐姐一邊擋刀一邊偷偷將手機甩給妹妹,妹妹將姐姐扔的手機連忙藏好。
洪某殺害完姐姐剛對女友姚宜吟背部砍了一刀,姚宜吟就昏迷倒下了,室友黃性情侶過來阻攔,不料被洪某追着雙雙殺害。
洪某事後先將黃某情侶抬到黃某的臥室,之後又將姐妹二人抬到黃某臥室,姚宜吟慢慢醒了,她聽到黃某發出了一點聲音,就看到洪某用棉被將黃某情侶蓋住,又砍數刀,直至那個被子滲出血跡,被子裡面一動不動。
姚宜吟不敢發出一點聲音。
早上,女友同學來找女友,洪國揚找個理由支走,他知道不久之後就會有警察過來。
他走到窗邊看到樓下姚父三人匆匆忙忙的樣子,心想自己逃脫不了,就從九樓一躍而下,狀況極其慘烈。
律師觀點
本次案件中兇手洪國揚因不滿女友與其分手和不滿姐姐勸說妹妹分手殘忍將姐妹二人殺害,姐姐慘死,妹妹僥倖生還,並且殺害女友室友黃姓情侶致死,手段兇殘至極。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2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殺人罪是指在主觀上須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後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而且有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作為、不作為均可構成。
根據法律,兇手洪國揚存在主觀上非法剝奪被害人生命的故意,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權的行為,並且手段殘忍,理應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評論列表
情感方面有問題,真的是要找專業的諮詢機構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