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一年花32萬打賞女主播還奔現 求妻原諒並狀告自己

情感導師 6681

 添加導師LINE:jaqg

獲取更多愛情挽回攻略 婚姻修復技巧 戀愛脫單幹貨

頻頻打賞

最多一次打賞5000

奔現後還頻送禮物

賀先生今年33歲,做西安家具定製生意,與妻子育有兩個孩子,分別是9歲和6歲。

男子一年花32萬打賞女主播還奔現 求妻原諒並狀告自己

2019年2月初,賀先生從快手平台看到一場直播,起初覺得主播漂亮、可憐,就給她打賞禮物,後來私下裡加了微信,聯繫也更加密切。

「因為我倆這個關係,只要她開播我就會給她打賞,少則一兩百,多則一兩千,最多一次打賞了五千,最多一個月打了四萬,包括奔現(網絡流行詞,指由線上虛擬戀愛轉為線下真實戀愛)後買禮物,一年時間花了32萬餘元。」何先生說。

因為習慣性的打賞,每次見面還會贈送禮物等,不知不覺間,賀先生的生意在資金上陷入困境,當他覺悟時為時已晚。後他以哄騙的方式讓妻子貸款30萬餘元來填補自己生意上的窟窿。

「察覺到這是個坑,便如實向妻子坦白並取得原諒。和妻子、律師討論後,決定由妻子作為原告,將我、女主播以及快手平台告上法庭,要討回花費的32萬餘元,因為我侵犯了夫妻共同財產,只有妻子作為原告,才有可能追回損失。」

各持己見

32萬元是贈與

還是網絡服務關係?

2020年4月,該案在西安市未央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審理中,原告稱,被告賀先生未經其同意使用夫妻共同財產,向女主播共計花費32萬餘元,侵犯了其財產權益,故主張:被告賀先生與女主播之間的贈與合同無效,被告女主播與快手公司共同返還32萬餘元。

被告賀先生認可原告的主張,而被告女主播不認可,並稱其與賀先生不存在婚外情,僅是網絡直播主持人與用戶在虛擬空間的遊戲關係,賀先生贈送的「禮物」是其勞動獲得的收入,還稱其也給賀先生轉賬過共計近8萬元。

快手公司稱,其公司是分別與賀先生建立網絡服務合同關係,與女主播建立網絡服務合同關係和網絡直播服務合同關係,根據相應合同約定,分別收取賀先生充值款項和女主播直播收益分成。

雙方在法庭各持己見,最終法院調解未果。

法院判決

女主播返還2萬

駁回其餘訴訟請求

被告賀先生與被告女主播、以及快手公司之間,是否形成贈與合同關係以及合同效力問題?

法院認為,被告女主播是基於直播表演獲得收益,並非單純的獲利行為,故賀先生與女主播之間並非贈與合同關係。賀先生在快手平台購買快幣進行消費,雙方之間形成的是網絡服務合同關係,明顯並非贈與合同關係。在原告與被告賀先生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賀先生未經妻子同意贈與女主播錢款,侵犯了妻子的財產權益,且違背社會公德,該贈與行為應為無效。

2021年1月11日,法院對該案件進行判決:一、被告賀先生通過微信、支付寶轉賬,網絡購物贈與給被告女主播財物的贈與合同無效;二、被告女主播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返還給原告22864.5元;三、駁回原告的其餘訴訟請求。

悔不當初

「錯誤非常低級,

提醒男士不要誤入歧途」

賀先生不認同判決結果,便提起上訴。4月25日,二審開庭。

賀先生說:「那麼多女主播,我只給她打賞,完全是基於我和她這種關係,這個就是贈與。」

在與華商報記者的交流過程中,賀先生表示非常悔恨,他認為自己犯的錯誤非常低級,並想通過華商報提醒廣大男士,「直播平台上的美顏功能強大,男士應謹慎,不要誤入歧途,讓財產受損。」

4月26日下午,華商報記者還電話聯繫了賀先生打賞的女主播,她表示自己是一個正常的才藝主播,賀先生的打賞完全是出於對自己才藝的認可,且否認了二人的情人關係,「他是做大哥的,欣賞我的才藝,給我打賞,這很正常。」

華商報記者通過賀先生與女主播的通話錄音得知,女主播知曉賀先生曾多次以快遞形式贈與她禮物,且通過雙方微信聊天記錄截圖可知,女主播稱賀先生為「老公」,二人經常互表愛意。

律師說法

北京市京師(西安)律師事務所律師黃競之:

對平台付費 女主播獲利和打賞是間接關係

從法律角度來講,首先賀先生的打賞行為並非贈與,而是基於直播服務的消費行為,與女主播之間構成的是網絡服務合同關係。因為直播服務的特殊性,打賞確實會出現即興表現,與一般的等價消費不可一概而論。即使將之歸為贈與行為,那麼一旦實現財產轉移,贈與已然完成,也難以撤銷。

其次,賀先生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理應對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再次,賀先生的打賞表面上看是針對女主播的,付費卻是基於快手平台進行的,因此,女主播的獲利與賀先生的打賞之間存在雖有間接關係,但無直接關係。

由於數額確實較大,賀先生與女主播之間或存在並非基於單純因直播而產生的贈與,但是賀太太未能提供直接證據,未央法院酌情判決返還2萬餘元,已屬兼顧公平的表現。

北京德恆(西咸新區)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李耀華:

涉及網絡服務合同 無法要求退還

近兩年因網絡「打賞」產生的糾紛很多,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中,對成年人參與網絡打賞,能否退款,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賀先生通過網絡服務平台對主播「打賞」的行為,涉及的法律關係是網絡服務合同,賀先生和女主播之間並不形成直接贈與關係,因此無法要求退錢。

賀先生通過微信、當面等方式贈與的錢款、禮物屬贈與行為,賀先生未經妻子同意處分夫妻財產,法院判決退還並無不當。

北京大成(西安)律師事務所律師薛舒尹:

是否屬贈與 取決於擅自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方式

賀先生給女主播花費32萬元屬于贈與還是網絡服務合同關係,取決於具體轉款形式,如果是通過網絡平台購買禮物打賞,雙方形成網絡服務合同關係,因夫妻雙方均具備家事代理權,因此,原告無法請求返還該部分錢款。

如果是通過微信、支付寶、購買奢侈品等對女主播贈與的款項,賀先生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原告有權要求女主播返還屬於其享有的那部分財產權益。

華商報記者卿榮波 實習記者 姚冰玖 張鵬康

來源:華商網-華商報聲明:本文已註明轉載出處,如有侵權請聯繫我們刪除!聯繫郵箱:news@ersanli.cn

評論列表

頭像
2024-02-22 19:02:20

我一直有關注,真的很有幫助

頭像
2024-02-19 15:02:49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

頭像
2023-10-20 06:10:33

可以幫助複合嗎?

頭像
2023-05-26 14:05:22

可以幫助複合嗎?

 添加導師LINE:jaqg

獲取更多愛情挽回攻略 婚姻修復技巧 戀愛脫單幹貨

發表評論 (已有4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