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網北京1月28日電(記者 李華錫)一段愛情分手後,是否還可以和前任做朋友?有人認為可以,只要是和平分手,面對分手後更願意和前任保持良好關係;也有人認為不能,既然分手了就不要藕斷絲連,不和前任聯繫是開始一段新戀愛的基礎。那麼,分手後到底能不能和前任做朋友?
近日,中國青年網校園通訊社針對「分手後是否還能和前任做朋友」話題,面向全國623名大學生展開問卷調查,結果顯示:368名大學生認為不能,占比59%;255名大學生認為能,占比41%。
「分手後是否還能和前任做朋友」調查數據比例。中國青年網記者 李華錫 製圖
「只要是和平分手,面對分手後更願意和前任保持良好關係」
福建大學生陳曉宇認為情侶分手後可以和前任做朋友。在生活中,她更關注自己的人際關係和諧。「我覺得只要是和平分手,分手後願意和前任保持良好關係。」
她認為,和前任做朋友也是有原則和底線的,就是戀愛過程中沒有不忠行為,且雙方都已接受和平分手。「不忠行為包括隱瞞戀愛狀態,與曖昧和親密的異性接觸等。」
如果戀愛期間沒有不忠行為,且和平分手,就可以做朋友。但陳曉宇認為也只能做一般的朋友,「類似朋友圈式朋友吧,偶爾可以聊天談近況。」
在和前任做朋友時,陳曉宇認為要和現任解釋清楚,不要產生誤會,而導致現任感情出現危機。
她說,需要看現任戀人的要求與前任保持關係,如果現任不同意,刪除前任聯繫方式也是可以的。
「不和前任聯繫,是開始一段新戀愛的基礎」
「分手後還是不要做朋友了。」湖北大學生陳穎認為,分手後要不要做朋友和分手原因有關。如果因為爭吵、相處不愉快,做朋友的可能性就比較小。因為朋友也需要三觀差不多,能相處愉快。如果還能繼續藕斷絲連地做朋友,說明還想破鏡重圓。距離太近會想起那段回憶,會走不出來。
陳穎說,一段感情,背負着傷害與失望,也承載過愛和信任。既然已經轉身,就讓過去的成為過去,不要再為過去添一絲筆墨,灑脫地讓一切美好的或不那麼美好的結束,對自己和對方都是一種解脫。
四川大學生覃麗麗也認為分手後不要做朋友。她說,分手後,或多或少都帶着以前的回憶和情感,這也是對下一任的不公平。既然要開始下一段戀愛,就要整理好上一段感情。「不和前任聯繫,是開始一段新戀愛中最基礎的。」
楊越在福建上大學,他同樣支持分手後不做朋友的觀點。他說,大多數戀愛都是不歡而散,分手後也不甘心做朋友。「如果繼續做朋友,成為好朋友,只能說明雙方都沒能放下,他們也許還會在一起。」
他建議情侶分手後就互不打擾,「哪怕以後碰到了,知道對方過得不錯就好了。」
武漢理工大學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專職教師、中國心理學會註冊心理師、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周樹芝。受訪者供圖
專家:分手後能不能和前任做朋友,決定因素非常多
武漢理工大學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專職教師、中國心理學會註冊心理師、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周樹芝認為,分手後能不能和前任做朋友,決定因素非常多。如果做朋友,也不意味着像密友那樣親密無間;不做朋友,也不意味着撕破臉,至少可以保持友好關係。
她說,分手是一段戀愛關係的結束,情侶需要承受愛情和愛的喪失,並將能量收回到自我身上,面臨的很大一個挑戰便是如何適應沒有另外一半的生活。很多失戀的人們在很長一段時間,會覺得世界是貧乏無味的、空虛的。他們可能處在對失去的戀人的每一個回憶和對未來的期待之中,而戀人已經不存在了。要解除與失去的戀人的情感聯繫,這個過程是非常慢的。有些失戀者捨不得放下一切關係,渴望能夠得到陪伴,有的幻想將來有可能通過努力再重燃愛情,於是通過做朋友的方式保留關係的延續性。
什麼樣的情侶在分手後還能繼續做朋友呢?周樹芝認為,首先,從分手是誰提出的來看,如果雙方都願意分手,而非某一方主動提出,或者在感情中付出較多的一方提出分手,相對來說更容易在分手後繼續做朋友。
其次,看分手的處理方式,如果分手時採用的是溫和的、坦誠的、長談式的策略,彼此面對面交談對於這段關係的感受。關係的結束不是因為出軌、移情別戀等原因,不是用冷戰或者故意做一些事情逼對方提分手,在關係結束時能夠友好地達成一致,大概率能夠繼續做朋友。
再次,看交往之前的關係,如果在交往前就是朋友,分手後容易做回朋友,而靠吸引或激情建立起來的戀情結束後很難做回朋友。
最後,看關係的深度,那些在關係中對彼此承諾越多、親密感越強、聯結越深的情侶,在分手後更容易成為朋友。
接下來的問題,如果能做朋友,該如何和前任做朋友呢?周樹芝建議,如果想要和前任做朋友,首先兩人目的得一致,如果一方只是想做朋友,另一方想要挽回愛情,這段友誼可能不會朝着理想的方向發展。其次,彼此對朋友的定義要保持一致。
從戀人轉換為朋友後,彼此間無論是從物理距離還是心理距離都要拉遠,把握好和前任的邊界。這非常不容易,需要彼此討論和協商,確定哪種方式是彼此都舒服的方式,尊重自己也尊重對方。
如果不能做朋友,要如何和對方相處呢?周樹芝說,分手後,有些人會選擇「不能相濡以沫,便相忘於江湖」。但是對於年輕人而言,戀愛對象大部分是身邊的同學、同事或朋友,甚至是同班同學或是部門同事,可能要抬頭不見低頭見。
還有一些人分手後,因為憤怒而在公眾場合給對方難堪,或者慫恿身邊的朋友詆毀甚至辱罵前任。這種做法顯然會對對方甚至自己造成傷害。
「這就需要我們保持一定的友好關係了。友好的關係不是一定要維持和對方的友情,而僅僅是見面能打個招呼,需要參與的集體活動,見面不尷尬,或者能夠情緒穩定地進行必要的合作,分開後不惦記,各自相安無事,過好自己的生活。」周樹芝說。(應受訪者要求,文中陳曉宇、陳穎、覃麗麗、楊越為化名)
【來源:中青網_教育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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