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有個關於微信新功能的投票調查話題。
其中一個選項,叫好友雙向互刪。
有近一半的人投了這個。
有個網友說:
「等新功能出來,我們就互刪吧。
註定不可能的人,就別互相打擾了。」
可能吧,你們微信上也有這樣一個人。
你和他已經沒關係了,但你還是捨不得刪掉他。
有時候特別想給他發個消息,但編輯好想說的話又一一刪去。
然後默默退出和他的聊天界面,當什麼都沒發生過。
等在朋友圈看到他和新歡的合照,你才不得不鼓足勇氣給他發去最後一條消息:
「互刪吧,我們。」
刪掉好友,就當沒愛過。
1
知乎上有個話題:
「主動提出和喜歡的人互刪,有多痛?」
有個回答說:
「像丟了魂一樣,可能兩三天,可能兩三個月,可能兩三年,也可能再也找不回來了。」
多唏噓。
相愛一場,最後沒了關係。
這種感覺,我深有體會。
前男友提分手那天,我始料未及。
我狼狽不堪,他雲淡風輕。
他給我的理由是:
「雖然我們在一起兩年多了,但我發現其實我們根本不合適。」
既然不合適,為什麼當初要和我在一起。
記得剛追我那會兒,他對我各種好。
知道我沒有安全感,他手機二十四小時在線。不管在忙什麼,只要我發消息,他都會秒回。
手機密碼是我的生日,桌面壁紙,朋友圈背景牆,聊天背景,都是我的照片。
備忘錄都是我的各種喜好,淘寶購物車裡全是準備給我買的東西。
跟我告白那天,他說:
「遇見那麼多人,發現還是你最合我心意。」
但是分手那天,他卻說:
「相處了這麼久,覺得我們還是不太合適。」
曾經非你不可的人,後來沒你也很好。
決定徹底放下這段感情那天,我給前男友發微信。
我說:「我們互刪吧,以後就這樣了。」
他秒回我:「好的。」
愛你是真的,不愛了也是真的。
當初說愛你,信誓旦旦至死不渝。
現在不愛你,潦草退場迅速抽離。
愛到最後,連微信好友都不是。
2
看過一句話:
「以前總說,海底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
後來才發現,海底月撈不起,心上人不可及。」
是啊,都是愛過失去過才知道:
並非所有的感情,都能所愛有所得。
很多時候,愛而不得才是常態。
前陣子,鄭愷和苗苗結婚。
婚訊官宣日期特地選在5月21日13點14分,寓意是:
「我愛你,一生一世。」
從婚紗照上看,鄭愷和苗苗真的很般配。
但是很多網友看到新娘子是苗苗,而不是程曉玥的時候,都感慨:
「男朋友結婚了,新娘不是她。」
很多事情都講求出場順序和時間。
唯獨感情,不太講道理。
感情能否開花結果,和時間長短沒關係。
胡杏兒深愛黃宗澤九年,最後嫁給了李乘德。
林志玲和言承旭分分合合十七年,最後娶她的是別人。
紀凌塵說三十歲要娶闞清子,但闞清子三十歲那年,他們分了手。
有些人,遇見得太早或太晚,都不如遇見得剛剛好。
就像電影《大約在冬季》裡的那句台詞:
「有些人,見三百次都沒用。
而有些人,見三次就夠了。」
也許吧,感情就是如此:
陪你醉酒的人,註定無法送你回家。
與你深夜痛飲的人,也不能清晨給你暖粥。
不怪感情殘忍,只怪你們不是一路人。
你不是他的唯一,他也不是你的終點。
3
感情中最大的遺憾,不是愛不到最後,而是我們本可以。
我們本可以好好相愛,卻因為雞毛蒜皮的小事分了手。
我們本可以好聚好散,分手時卻鬧得不歡而散。
既辜負了這場相遇,也對不起彼此。
就像閨蜜芽芽和男友分手那樣。
分手後一年,他們還聯繫着。
但大多數時候,都是芽芽找男生。
芽芽幾次想複合,她翻出以前男生送她的禮物,和聊天記錄的截圖,以及為了挽回男生,她做的那些努力。
可男生已經不想再重蹈覆轍了。
芽芽問他:「我們以前在一起的點點滴滴,你真的能說忘就忘了嗎?」
男生說:「我早就放下了,你也別糾纏了。」
說完,男生就刪了她好友。
於文文在《體面》中唱到:
「別堆砌懷念讓劇情,變得狗血。
深愛了多年又何必,毀了經典。
都已成年不拖不欠,浪費時間是我情願。」
來不及再轟轟烈烈,就保留告別的尊嚴。
愛過你,我不後悔。
和你分開,我不糾纏。
不打擾,不再見,不回頭,不想念。
是我對你最後的成全。
愛不到結果,我認輸。
但至少,我還能瀟灑轉身,給自己點體面。
4
張愛玲曾說:
「如果愛一個人,就別去害怕結局。
在能愛的時候,用力去愛。
畢竟不能每個人,都能那麼幸運地遇見一個很愛很愛的人。」
所以啊,如果真的喜歡和深愛,就請好好珍惜彼此在一起的分分秒秒。
好到遺憾無法打擾。
不要輕易鬆開對方的手,被半路留下的人很痛苦。
不要隨便說分手,不要動不動就冷戰。
對喜歡的人,多點耐心,多點愛。
如若不愛,就趁早分開。
得不到回應的熱情,就適可而止。
終其一生,希望我們都能這樣對待感情:
深愛的時候,不保留;分開的時候,不挽留。
END
互動話題
分手後,你會選擇互刪嗎?
(留言區里告訴我吧)
評論列表
兩個人的感情往往都是當局者迷,找人開導一下就豁然開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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