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的20歲和30歲:不止愛情觀變了,連喜歡女孩的類型都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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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彎灣

我是個男的,現在30來歲。

回頭一看,發現過去這十來年,整個人的很多想法,都發生了特別大的變化。有些變化,甚至跟之前是完全是相反的。

比如,20來歲的時候,我喜歡的女孩,我就希望她是處女、希望她過去一片空白,我要是聽到她跟我講她過去的故事,哪怕她跟別人沒有性行為,我都會難受得要死。

男人的20歲和30歲:不止愛情觀變了,連喜歡女孩的類型都變了

可是現在30來歲了,我不再喜歡一張白紙的女孩,因為跟這樣的女孩談戀愛,一定會非常累,而且她很容易會變心。我喜歡那種吃過見過的,說得直白一點,我喜歡那種「玩夠了」的女孩。

順着這個思路,我要捋一下,現在30左右的我,跟20左右的那個我,在感情方面的認知,有什麼不同。

1、從對長相的欣賞上來講,不同了

20來歲的時候,看一個女孩,是從正面看的。

正面看,怎麼看?主要就是看臉,臉好看,就會喜歡得不得了。假如我是網戀的話,對方只需要給我發張大頭照就行。

或者從單純的性吸引力上講,那就是看胸肌,一個女孩的上圍富有一點,再穿得坦然一點,那可能就會讓我魂牽夢縈、夜不能寐。

就像沙朗·斯通,莫妮卡·貝魯奇那樣的,都是一個少年在寂寞的夜晚臆想的對象。

但是,那個時候,愛和性還是涇渭分明的,我會找一個臉蛋好看的女孩做女朋友,而且覺得那就是女神。但不會找一個很性感的女孩做女朋友——先不說能不能找得到,即便我是癩蛤蟆,我也不會想吃很性感的天鵝肉。

(這跟我們自宋明以來對性的禁忌有很大關係,男人們不敢隨意表露自己的欲望,女人更不敢了。以前很多男的都以為女的不會議論羞羞的事情、女的也不渴望羞羞的事情。但現在稍微更開放了一些,人更接近人本來的樣子了,年輕的女孩們也敢於表露自己的欲望了,這是好事)

現在我30來歲了,看一個女孩,是從背面看的。

臉蛋和上圍就不那麼重要了,但臀部就會變得很重要——可能有些「正人君子」和「矜持」的女孩,會覺得這種描述很猥瑣。

但這就是很本能的東西,這是我們的天性,繞開身體,去談三觀和靈魂,那就是虛偽了。

哪個男的跟你戀愛,不是喜歡你的身體,而是喜歡你善良、賢惠、聰明啥的,那還是儘快拉倒吧。

我說我現在看一個女孩是從背面看的——不只是我是這樣的,絕大部分男的在二十五六歲以後,就開始從身後欣賞女孩了。

如果女孩要提高自己的性吸引力,光捯飭你那張臉是沒有用的,你去健身、練出翹臀,魅力會提升一百多倍。

2、從女孩的人生內容上來講,不同了

就像文章開頭說的,20來歲的時候,就希望自己的女朋友沒什麼內容,一切都是空白,最好是連手都沒牽過。

這幾年,也有很多20來歲的小男孩向我諮詢,也提到了女朋友的過去讓他非常煎熬,無法接受,無法接受女朋友之前跟別人發生過關係,一想到她曾經和別人同床共枕,他內心就有了翻雲覆雨的畫面。

我以前這個年紀的時候,女朋友向我坦白了她之前約過炮的經歷,我當時還去看了心理醫生。

這種觀念,其實來自於傳統男權社會對女性的物化,沒有把女人看成跟男人一樣的「人」。

年輕時候,給女孩寫情詩,都會寫她「純潔」,事實上,「純潔」用來形容女性,就是個很糟糕的詞。

我現在一把年紀了,完全不在乎這類似的事情了,甚至會喜歡那些有很多經歷的女孩,她吃過見過,能分辨什麼是好什麼是壞,她也明白跟我在一起的理由。

那些一次戀愛都沒談過的女孩,她不知道怎麼談,她談戀愛基本上都是按照小說、電視裡的那一套,根本沒空去伺候她——一天要生八百回氣、一天不知道怎麼又惹到她了,真的很累。

而那些談了一兩次戀愛的女孩,她們內心往往住着一個沒死的人,她們總忘不了某個前男友,甚至會拿來跟我比較。

我談過一兩次戀愛的時候,也會有意無意地在戀愛中提及前女友,甚至不覺得有什麼問題。

現在我談了很多次了,完全不在乎任何前女友了,我要是戀愛,我會真的好好珍惜眼前的人,那些過去跟她相比,完全不值一提。

以前談戀愛,女朋友叫我刪了前女友、叫我扔了前女友送的東西,我還跟她槓,覺得她蠻不講理。其實是我有毛病,現在誰要跟我戀愛,別說刪前女友了,甚至她問我過去的故事,都沒興趣去聊——我真的不在乎,真的——過去的就是過去了。

3、從面對失戀的態度來講,不同了

20來歲的時候,失戀了,跟死過一回似的,覺得天都塌了,以為再也見不到她了,活着沒有意思了,想方設法去挽留、去追回來。

人家不答應和好,那個痛苦啊,甚至會因愛生恨,想去把對方打一頓,尤其是看到她有新歡的時候,更是憤憤不平。

我以前以為那是愛、是捨不得、是放不下,現在我看了幾千幾萬個人都跟我一樣「以為自己很深情」,我才明白,那不是愛,那只是自己被否定了,接受不了而已。

想要去挽回,並不是因為愛,只是想要去證明自己依然重要。

沒必要。

現在30來歲的我,跟誰戀愛,分手了。晚上8點分手的,9點就可以接着做自己的事,該幹嘛幹嘛。

我真的做到了「我心甘情願、你來去自由」,我真的做到了「你來,我冒着風雨去接你,你走,請你順手給我把門關上,我懶得起來」。

以前聽人們說,分手後不痛苦,是因為不夠愛,至少對於現在的我來講,不是這樣的。

兩個人分手,肯定是不合適、或者有着不可調和的矛盾、無法前進的動力,其實做什麼都沒用。即便又重新在一起,也是穿新鞋走老路。

她有她的人生,我有我的旅程。我不談戀愛也可以過得很幸福,我的幸福無須靠她。

你問我會不會祝福她,看到她有新歡了會不會祝福?

我會。

但從根本上講,我說會和不會都沒什麼不同,因為我不在乎——那是你的生活,我不關心,我還有好多自己的事要去關心。

我不會對誰念念不忘,那是幼稚、無知、沒出息的體現,不是深情——人家跟你分手了,你有啥好深情的?

分手後的「深情」,聽起來就很好笑。比如那種「後來遇見他、陪我春秋冬夏、癒合我的傷疤」——這種歌聽得讓我尷尬,我不祭奠未亡人。

此外,還有很多很多的不同。

比如,以前特別喜歡秀恩愛,希望自己的戀愛能得到大家的祝福,宣布一下自己的感情,朋友圈好幾百個贊,覺得無比高興,滿足了虛榮。現在不會了,現在談戀愛,自己悄悄談就好,自己覺得幸福就行,沒必要告訴別人,因為別人壓根兒就不在乎——大家都挺忙的,誰管你戀愛不戀愛,尤其很多人情感不順、人生不順,你秀恩愛反而會刺痛到人家,何必呢?

比如,以前覺得愛情很重要,為自己喜歡的女孩付出一切都可以,沒錢、借錢也要買很貴重的禮物,吃飯要挑好的地方去,哪怕內心在滴血。現在不會了,吃飯隨便點,我吃啥她吃啥,偶爾高消費也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也沒必要打腫臉充胖子買很貴重的禮物了,戀愛就成了「君子之交」——兩個人好好在一起生活就好。

總之,很多啦,我一時半會兒也想不起全部,但是,一句話:

20來歲我不懂愛情,把得到、占有、控制當成愛情、經常患得患失,而30來歲的我,無所謂得失,也不想「擁有」誰,該來的我不推,該走的我不追。

——完——

評論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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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2 21:01:58

這個真的給我們很多幫助,特別是對愛情懵懂無知的年紀,可以讓我們有一個正確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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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3 00:08:59

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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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4 23:07:18

可以幫助複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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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31 23:05:30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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