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只是一種感覺,婚姻卻是一種實際存在的關係。
愛情逝去只是內心受傷,婚姻結束,傷及的卻是男女雙方實際的利益。
嚴格來講,後者對所有人的影響顯然更加直接、更加巨大!
丈夫出軌後,那些果斷離婚的女人,後來都過得如何了?
可以講,她們此後的命運,其實也逃不出離婚這件事本身所帶來的那一系列巨大的影響。
01
大家好,我姓祝,今年43歲了。
如果現在你要我說發現男人出軌,女人要不要什麼都不想不管不顧立即離婚的話,我的回答是:「三思而後行!」。
因為我覺得離婚前沒有考慮完全的人,衝動的結果,就是對自己的不負責,而我就是這樣不負責任走過來的。
五年前,我發現自己的老公背着我在外面有了別的女人。
調查一番在得知他跟那個女人差不多已經保持了三年多的不正當關係之後,我覺得自己被對方當成了傻子,一股沖天怒火熊熊燃起。
當時根本沒管那麼多,在跟他們大吵大鬧、徹底把臉皮撕破之後,便立馬提出了離婚。
本來我覺得自己什麼都沒做錯,理直氣壯得很!可惜當時自己沒有充分考慮周到,在離婚的過程當中,便吃了大虧。
02
當時我的情況是:婚後當了主婦,沒有工作、沒有收入,自己也沒有一技之長,得靠丈夫養活。
本來我以為我是被傷害方,他是過錯方。
離婚的時候可以要求他淨身出戶,自己在財產分割方面會具有非常大的優勢,但我卻忽略掉了一個最為關鍵的東西:當時發作太快,並沒有保留他出軌的證據。
雖然拍到了幾張他跟那個女人吃飯及在外面並肩走的照片,但雙方並沒有過於親密的舉動,他以「跟客戶吃飯」為由,輕輕鬆鬆就推脫掉了。
走程序之間,他利用自己的優勢,將財產大部分轉移走了。
最終,我既沒有分到多少錢,也沒有獲得孩子的監護權,以一種很狼狽的方式,結束了這段婚姻,成為了感情與失敗婚姻當中最徹頭徹尾的受害者。
03
外人可以同情你的遭遇,但生活終究得靠自己過。離婚之後,沒辦法再依賴前夫了,只得努力振作外出找工作謀生。
說真的,心情是放鬆了,不必再因為對方出軌而無奈、焦慮、痛苦、憤怒、憂傷,感覺自尊心被扔在地方被對方踐踏,體驗到了一個人的自在,但同時也體驗到了一個人的寂寞無助。
箇中滋味,很難具體說得清楚。
而且,最讓我覺得後悔的是,對不起兒子。一直以來,他都是跟我親。
老公從前忙賺錢,撫養照顧孩子都是我在承擔着。但離婚之後,前夫不肯我經常性去探視孩子,孩子又接受不了後來出現在家裡的那個女人,性格大變,越來越沉默與叛逆,讓人相當不放心。
如果時光可以倒流,為了孩子着想,我覺得自己不會輕舉妄動,至少會考慮周全一點再採取行動。
當然,從始至終我對離婚這件事從未後悔過,我後悔的是,當初應該做事情更理智一點。
既然已經是這樣了,我也就懶得再想這想那了。
生活再難熬,也只是一段時間的事情,熬過去便好。
在我看來,處於不幸婚姻當中沉浮半生,恐怕自己會更加無奈與絕望!
結語:
看得出來,面對另一半出軌這種事情,恐怕沒有哪個女人真的能一點也不介懷。
有些女人礙於現實、考慮到離婚對自己、對孩子不利,所以能夠忍耐對方的不忠,想要守護住自己更加在乎的一切也能夠理解。
但這個世界上,總也存在那種性情比較剛烈、眼裡揉不進沙子的女人。
她們一旦發現這種事情,可能就是會跟這位女士一樣,什麼都不管,當機立斷就是要離。但是想要勸告這種女性一句:離可以,但不要立即發難。
至少之前你得做足功課:收集對方出軌的鐵證、一定要在自己有足夠把握、擁有足夠的獨立生存的能力、掌握住一定的財富,足以保障自己離婚之後能夠從容、自在生活的前提之下,再來談離婚。
那時候,你也能擁有與對方談判、爭取屬於自己的權利的機會。如此一來,才能有把握將離婚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小。
太過輕舉妄動,最終有可能方方面面受損失的人是自己而不是渣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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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出的方案很有意義很實用,對我的幫助很大!
可以幫助複合嗎?